1954年7月23日,一架英国客机在我国三亚以南被我空军击落,机上18名乘客中有10人丧生。事后证明,这是一次误击事件。但事发第二天,美国就以救援幸存者为名,出动两个航母战斗群前往我国海域,并最终与我空军爆发了一场小规模的空战。

这架被击落的英国客机隶属于英国国泰航空,被击落的原因就是它是由美国C-54军用运输机改装的。二战期间,美国生产了一千多架C-54,战争结束后,大量的C-54被改装成了民用机,这架英国客机就是由C-54改装而成的。
当时我国和西方处于敌对状态,美军战机时不时跑到我国领空来搞侦察。为了掩人耳目 ,他们会把军用侦察机伪装成民用飞机,有时候甚至会故意使用客机应答码来混淆视听。这给我军的识别造成了相当的困难。
所以,7月23日这天,当我军两架拉-11战斗机发现英国客机之后,误认为是美军侦察机,于是未经请示果断开火,将其击落了。

令人意外的是,事件发生后,作为受害者的英国除了提出抗议和派出搜救人员之外,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倒是美国反应强烈。他们于第二天就派出了菲律宾海号和大黄蜂号两个航母战斗群前往事发海域。
起初,艾森豪威尔下达给两艘航母的命令是自卫,即尽量避免与中国发生冲突,尤其是要避免那种会深入中国境内的冲突。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航母有可能会受到中国的拦截,因为这是中国的家门口。如果发生空战,也尽量不要进入中国领空。

【杜勒斯】
但时任美国防长的杜勒斯认为这太软弱了。既然都能把航母开到人家的家门口,就没有必要这么缩手缩脚。在他的劝说下,艾森豪威尔最终改变了主意,同意如果发生空战,美军可以抛弃一切限制,包括进入中国领空。这等于松开了套在美军头上的缰绳。
7月26日,三架美军舰载机在海南万泉河口以东6英里处搜寻失事客机的幸存者时,发现海面上有一艘中国的炮艇,其中的一架立刻降低高度,并掠过炮艇上方进行拍照。炮艇随即呼叫了支援。
很快,我军的两架拉-11战斗机就赶来对美机进行驱逐,美军闻讯也从两架航母上起飞了14架A-1天袭者攻击机和两架F-4U海盗式战机进行支援。

【志愿军飞行员王天保曾驾驶拉11击落击伤美军四架F86喷气式战斗机】
美军一架F-4U战斗机率先开火,将我方一架拉-11击落。另一架拉-11见状立即降低高度,准备脱离,但却同时受到美军8架A-1的攻击,最终也被击落。这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726空战”。
美国在5天后公布了简报,讲述了空战中经过。在简报中,美国承认,两架中国战斗机并没有向美军战机开火,只是有追击美军飞机的动作。
这就是美国的强盗行径。我国误击英国客机,英国派飞机到失事海域搜寻幸存者无可厚非,但美国派两艘航母来,显然不是搜寻幸存者这么简单。

【苏军的拉11战斗机】
事发时,美军飞机距我国仅有6英里,约为5.2海里,并存在拍摄我国炮艇的行为,属于主动挑衅,我军出动两架战斗机进行驱逐完全合理合法。在驱逐的过程中我战机也没有开火,只想逼美军战机改变航向而已。
但美军却出动十余架战机围攻我军两架战机,最终造成我军损失两架战斗机的结果。这一天正好是朝鲜战争停战一周年的日子,美国的举动完全是故意为之。
他们在地面上占不到任何便宜,就想在海上和空中找回场子。我国误击英国客机的事件,等于将把柄送到他们手上了。没有事他们还要找事,现在有这个由头,美国不可能放过。
这次的事件对我们而言是个教训。击落英国客机的飞行员最后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自己还损失两架战机,如果事先进行了涉外法律的培训,这个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投降派文章
为什么他们能开火,我们不能??
就是胡说八道,怎么了,美国强盗击落我们战机还有理了,我看你就是一个软骨症,要么就是一个汉奸,特务,来混淆视听的。
谁能证明上面是乘客而不是专业侦测人员?霉果反应这么激烈本身就不正常!
如果事先进行涉外法律培训? 此话怎讲?
汉奸理论。
真没听过,最后结局呢?算是拉平了?
就是一个煞笔,照这个逻辑我们和小日本之间的属于互殴[得瑟]
滚蛋,还涉外法律,拳头硬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