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3名初中生事件虽性质恶劣,但律师称: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开封王小杨 2024-03-17 18:04:55

最近一则让人触目惊心的新闻席卷网络: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残忍殴打勒索同学致其死亡,事后还将尸体掩埋!案情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这已经完全超出了校园霸凌的范畴,堪称是反人类的犯罪行为!

据悉,事发当天,3名施暴者将受害学生王某某叫出,遭拒后便对其拳打脚踢,抢走了他身上仅有的191元钱,并活活将其打死。

之后为掩盖罪行,他们竟将王某某的尸体埋在一处废弃大棚里,还用铁锹将他的脸砍得面目全非!种种细节令人不寒而栗,这哪里还是孩子,分明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

从知情人士透露的情况来看,3名施暴者在学校本就是臭名昭著的"小霸王",经常欺凌同学,而王某某正是他们的"惯常受害者"。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次他们的凶残竟会走到如此地步。

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广大网友纷纷表示愤慨,呼吁依法严惩凶手,以儆效尤。很多人更是直言,这样的人就应该判死刑,否则难以平民愤!

但让人遗憾的是,律师表示,虽然此案性质极其恶劣,但3名加害者被判处死刑几乎是不可能的。

原因在于,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且不得判处死刑。换句话说,未成年人"杀人偿命"在现行法律体系下行不通。

那么,这3名"人兽"究竟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律师解释,这要看他们犯罪时的具体年龄:年满16周岁的,需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14至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的,应负刑责;12至14周岁的,犯杀人罪致人死亡且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也要负刑责。但无论哪种情况,都做不到"杀人偿命"。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下的恶性案件越来越多,有相当一部分却因为年龄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这些人利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却做着断送别人生命的勾当,简直是在玷污法律,愧对社会!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止于旗号口号,而应落实到行动中。家庭、学校、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而不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

与此同时,针对性犯罪与犯罪情节,立法机关也应适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能让法律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而应当优先保护守法者,绝不姑息"未成年"的恶!

此案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以此为鉴,携手共建一个远离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的安全净土。

让仁爱、正义的阳光照进校园的每个角落,让邪恶在 萌芽之时就被扼杀。我们要告诉孩子们:善良一点,珍爱生命,这个世界会因你们的存在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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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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