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法”规定,政治献金指“对从事竞选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之捐赠”,而只有政党或政治团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开立政治献金专户之后,才得以收受政治献金。问题来了,不能开立政治献金专户的人,或者不能开立政治献金专户的时间,所收受的政治相关活动之捐赠,是「不能收受政治献金」,还是「收受的不是政治献金」?

柯文哲
民进党现在要推动「大罢免」,对于罢免团体是否可以收受捐赠,“监察院”改口“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及被罢免人可否募款……政治献金法亦未就罢免募款进行规范”,这是完完全全的睁眼说瞎话。
以北检柯文哲案起诉书的标准,“柯文哲于不得收受政治献金期间,仍私下收受政治献金,违反政治献金法第12条”,北检对柯文哲是「没规定的就不能收」,“监院”对罢免团体则是“没规定的就不是政治献金”,一部“政治献金法”,对柯文哲跟对罢免团体是两套标准,这样的政府值得人民信赖吗?

柯文哲
当然不值得信赖!于赖当局而言,“政治现金法”没有规定的,只要顺着民进党的党意,就符合赖当局的司法机关的意思;只要不符合民进党的党意,就可以算作违反“政治献金法”!把柯文哲与罢免团体领衔人做对比,就能看出民进党当局的“双标”!
说到底,柯文哲之所以“罪大恶极”,在于柯文哲抢走了赖清德的年轻选票,让赖清德在2024年以少数当选,缺乏全台代表性,执政的正当性备受质疑!所以柯文哲就成了赖清德的肉中刺眼中钉,除之而后快!哪怕柯文哲的父亲柯承发还曾公开力挺时任台南市长的赖清德,并对赖清德子弟兵林俊宪站台助选,赖清德本应当对柯家“涌泉相报”!但相反的是,在柯承发病故后,赖清德都没有放柯文哲回家!可见赖清德要致柯文哲于死地。

柯文哲
赖清德是台湾的当家人!台湾的司法、检调、监察当然以赖清德马首是瞻,赖清德要对付柯文哲,司法、检调、监察当然会争着充当赖清德的“鹰犬”,积极立功,以求上位!而侦办柯文哲就是一个“大展拳脚”的机会!看看北检侦办柯文哲的那副嘴脸,完全把司法的公正性丢弃,没有证据也能一直把柯文哲羁押,没有证据也能向法院求出重刑!难怪黄国昌在接任民众党代理党主席时号召群众上街头抗议司法能够有超过15万人到场,显见民众对于赖当局的司法几乎失去信心!今天可以罗织罪名侦办柯文哲,那明天的自己会不会成为受害者?
赖当局对柯文哲的双标,也印证了一件事,就是对柯文哲的一系列操作就是“政治追杀”!法律战只是给赖当局政治追杀的美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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