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道公主逆行撞车后续:聊天曝光,先嘴硬再道歉,或承担刑事责任!

凡夫情理法 2025-01-31 11:12:59

近日,一女骑手于摩托车赛道逆行,致事故,事发后其言论亦引争议。

今此女骑手已公开致歉。

于此事,从法律之角度观之如何?略陈数言,以供参详。诸君好,此乃凡夫认知之凡夫眼界,此乃自《法制进行时》之报道。

于广东东莞之一赛车场中,一摩托车逆行,遂与迎面驶来之另一摩托车相撞,另有一骑手至路边乎?

言诸般交通事故,吾见者多矣。

然于赛车场逆行者,吾乃首见。

此逆行之女骑手事后之言,亦引论议。

彼称乃对方撞己,又言欲体验,言路不熟等。

此激怒众多网友,责之。吾观其社交媒体账号,今发一道歉声明,认己逆行,且艾特与之相撞之摩托车手,向彼致歉。

此女骑手有九十八万粉丝,暂未见对方回应。

然同时,逆行之女士发一报警回执,言有人发其私照。

最新发一段己于病榻之视频并言:“少于背后对吾指指点点,吾尚轮不到汝指。”

今彼删其余视频,似略增粉,不知为颜粉抑或黑粉。

此事多人亦艾特吾言,然此事或未必归交警管,兹分享些许信息以供参。首先,若于道路上发此事,逆行车辆必违道路交通法。

先当受交通执法之行政处罚,若致人身伤乃至亡者,或被究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逃逸致人亡者,七年以上,且当担民事赔偿之责。然一般言,当事人仅有交通违法之主观故意,无致伤亡之主观故意。

故常不以为过失致人亡或危害公共安全。然今公开信息言,事发之地为一赛车场,颇大可能其非属道路交通法所管。

吾于河北南通骑行时曾言,道交法所认定之道路,当行公路交通管理。

时有人辩言彼处曾举行赛事等,此乃将道路施工完成与道路施行交通管理相混淆。

今此为赛车场内所发,常以为非许社会车辆通行之区域,且交管部门常不以为该区域可行公共交通管理。

故于此发生者,常不以为交通事故,而为一般性侵人身权、财产权之事。此中民事赔偿与于道路上略同,医药费、误工费、车辆损赔偿等。

若对方为博主,其费用中误工费或较多。然行政与刑事层面则异。

此行政层面,若为公安机关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与独夫流氓入场地闹事同,或治安拘留、罚款处之。

刑事层面,若致人身伤达重伤级别,则或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若致亡,为过失致人亡罪。

另者,其行或致混乱,亦或被究寻衅滋事罪(口袋罪)。

然吾个人常以为其不太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皆不现实。不过,今此事不明之处为,此赛车场之经营方,其责为何?

若于管理、引导、救援等有责,亦或被究民事赔偿之责。

则经营方之过错是否影响对逆行者之认定,此亦一变数,或彼等之间之合约有此规定。

今未知此事彼等报警否。

若被撞一方欲究责,可虑向属地派出所或交警求助,观此场地交警归何处负责。

当地警方亦可虑主动介入,勿待舆情发酵。至于彼言他人发其私照,今未确此私照至何程度。

若为一般之照片,或为侵犯肖像权,然一般警方不能介入侵犯肖像权,需走民事诉讼之途。

当然若为某些特殊之照片,或由警方处之,未可知也。

此事一码归一码。吾尊重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之法。

最后,其于网络上之迷幻言论,常不加重其法律之责。

惟于道德层面可责之。

此为公共事件,众人皆可论之。

然道德谴责与侮辱谩骂非一事,议网友理性关注此事。然言及此,网红骑手出事非止一两起矣。

自两年前始,已有媒体关注此方面之问题。

自此女骑手之言观之,至少其个人之安全意识似有缺也。

望执法部门能强对此类人之安全教育也。

最后亦望二伤者皆早康复,亦望诸摩托车骑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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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落笔生情,天理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