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男友私闯民宅险被掐窒息,为何被判故意伤人罪?这正当防卫界限到底咋算的?真让人疑惑,大家说说看法 。
案情摘要
"法官大人,我真的是冤枉的啊!我那完全是正当防卫,是他私闯民宅还凶狠地掐住我的脖子,差点要了我的命!"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林晓,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她坐在被告席上,面容憔悴,眼中满是委屈和不甘,面对法官指控她故意伤害陈辉时的辩解。时间回溯到2021年1月,一个阳光并不那么明媚的日子,林晓感觉身体有些异样,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正是陈辉,原来林晓是个自主、独立的女性,在自主创业后买了一套房,后来认识了陈辉。在被他的温柔打动后不久,林晓就给了陈辉一把钥匙可以让他自由出入自己的家了。在得知自己怀孕后,林晓的心情复杂极了,既有即将为人母的惊喜,又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林晓找来陈辉告诉他:“我怀孕了,咱们得认真商量一下孩子的事,还有以后的生活如婚房等该怎么安排?”
谁知陈辉眉头微皱,显得有些犹豫:“这消息太突然了,我觉得咱们得再好好想想,别这么仓促做决定。”
结果,两人因为想法的不同,开始了激烈的争吵。
林晓愤怒地吼道:“这日子没法过了,咱俩分手!”
陈辉也生气地回应:“你别这么冲动,能不能冷静点!”后来两人不欢而散。
到了3月24日,两人又在微信上吵了起来,林晓感到心灰意冷,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便回到自己家中,反锁了房门,躺在床上试图平复心情。
不料下午5点,陈辉气势汹汹地来到林晓家门口。
陈辉用力拍门:“林晓,你给我开门,咱们今天必须把话说清楚!”
林晓隔着门大喊:“你别来烦我,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陈辉不停地踹门,声音在楼道里回响。
林晓又惊恐又愤怒:“你再这样踹门,我就报警了,赶紧离开!”
陈辉在微信上留言:“我把钥匙放门口,走了,不再打扰你。”
林晓小心翼翼地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几分钟后,外面安静下来。
林晓以为陈辉应该是走了,打开房门,准备取回门口的钥匙。
谁知房门刚一打开,陈辉像一头愤怒的狮子立刻窜了进来。
陈辉凶狠地叫嚷:“你别想躲开我,今天必须把事情解决!”
说着,陈辉一把掐住林晓的脖子,用力地把她拖进房子里,将她按在沙发上。
林晓拼命挣扎,呼吸困难地说:“放开我,你要杀了我吗?”
在慌乱中,林晓双手乱抓,打掉了陈辉的眼镜,这时陈辉松开手去捡眼镜,林晓趁机一骨碌爬起来,冲进了厨房。
惊恐万分的林晓随手拿起一把菜刀:“别过来,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陈辉毫不畏惧,冲上去试图抢夺菜刀:“把刀放下!”
结果,两人激烈撕扯,陈辉的膝盖和胳膊被划伤,林晓的右手拇指也鲜血直流,陈辉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过鉴定,腿部膝盖和胳膊处构成轻伤二级。
林晓冷静下来后,想到自己腹中还怀着陈辉的孩子,懊悔又无奈:”唉,我当时太冲动了,孩子不能没有父亲。”
她赶到医院探望陈辉,并为他支付了20000元医药费用。
之后,林晓生下了孩子,独自抚养,她的母亲心疼女儿,伸出援手,一直在生活上给予帮助。
由于林晓怀孕和需要照顾孩子,警方为她采取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措施。
直到2024年11月8日,此案开始正式审理,就发生本案开头的一幕。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林晓辩作了自我辩护,称被害人陈辉擅自闯进自己家门,并且掐自己脖子,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才拿刀划伤了他。
而被害人陈辉称自己有钥匙而非闯入林晓家门,自己是掐了林晓脖子,但10秒钟后就松开了。
一审法院经过庭审认为,被害人陈辉到林晓家,是为了归还钥匙,并非非法侵入,两人因为情感纠纷发生争吵,陈辉掐了林晓脖子,但随后就主动松开,结果林晓在被害人松开手后,跑进厨房拿刀又攻击了陈辉。
所以,犯罪嫌疑人林晓是在陈辉停止攻击之后,又拿刀划伤了被害人,她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林晓在伤害了陈辉后,也是懊悔不已,主动给予了陈辉2万元医药费作为补偿,且与对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而且,本案源于婚恋纠纷,事后,林晓也生下了她和陈辉的孩子并独自抚养。
2024年12月25日,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晓虽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情节轻微,判决林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林晓不服,她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不想留下污点,她还会继续上诉。
案例反思
网友说:“这起情侣间的冲突事件,真让人忍不住打个问号。女子明明遭遇男友私闯民宅还差点被掐窒息,为啥最后却被判定故意伤人罪?难道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成立了?女子主动赔偿两万后还是被送上法庭,这背后的法律逻辑,真得好好琢磨琢磨。"内容来自: 新京报——2025-1-14《孕妇遭前男友掐脖后持菜刀……》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