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高碑店一中晚上学生上厕所被记过扣分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学校规定熄灯后40分钟内禁止如厕,当地教育局表示这属于学校正常规定。然而,这一规定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从人性化角度来看,学校不是监狱。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基本的生理需求应该得到保障。人有三急,这是不可违背的生理规律。如果学生突然拉肚子,却因校规限制无法及时去厕所,这可能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对于女生来说,生理期的特殊情况更需要学校予以考虑。在这种时候,强行禁止学生上厕所,是对学生基本权利的漠视。
其次,校规校纪存在的意义本应是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然而,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完全没有考虑到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情况,只是为了方便学校的管理工作。真正的教育应当是以人为本的,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和需求。当学校用高压手段去限制学生自由的时候,其实是在扼杀学生的活力与创造力,同时也在学生心中种下了对学校管理不满的种子。
再者,这种规定反映出学校在管理理念上的落后。学校只追求秩序井然,却忽视了学生的感受和权益。在现代教育理念中,学校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地方,老师和学校管理者应当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导者和帮助者,而不是以权力压制学生的“统治者”。一个好的学校,应该能够在保障学生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自觉遵守秩序,而不是靠不近人情的规定来约束。
学校的存在是为了培养人才,而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人格的塑造和权益的保障。希望学校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管理规定,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摒弃这种不合理的、剥夺学生基本权益的规定,让学校成为学生成长的乐园,而非束缚他们的牢笼。
人有三急,怎么还不能上洗手间呀,应该让宿管和这些领导在规定时间内上洗手间,其他时间上洗手间扣钱,让他们试试这些规则。站着说话不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