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汽货物运输前采购部部长郭x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现金及房款近300万而沦为阶下囚的新闻一时间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聊天话题。根据相关信息报道得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揭开此案件始末。当“打点”成为一种信仰,收礼就成为一种习惯,社会风气就是从这样的歪曲的信仰和不良习惯改变的。

法院查明真相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8年10月间,郭x利用其担任一汽货物运输有限集团天津货物运输部副部长、该货物运输(佛山)有限集团总经理、该货物运输(天津)有限集团总经理、该货物运输有限集团采购部部长的职务便利,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在货物运输线路调整、临时运输任务派发等事项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及房款共计人民币两百七十七点五八万元。

郭x犯罪的具体细节这起案件中值得大家引以为戒的是,郭x在担任一汽货物运输(天津)有限集团总经理期间,以自己本身的职务之便,在知道天津立和工贸有限集团法定代表人李x有请托事项的情况下,依然约定以九十五万元购买李x下属的一套房产,而郭x只需支付五十万元,剩下的四十五万元由李x支付。2016年8月至12月,郭x在天津购买房产和停车位时,收受李x为其垫付的房款一百零三点五八万元。据李x交代,他替郭x垫付的钱郭x一直没主动归还,而自己也因有自己的想法就没主动要。据郭x交代,李x曾在电话中和他说“能凑就凑,没有就算了”,自己便以为李x会主动帮忙付这笔钱。作为回报,郭x基本不挑李x集团的毛病,并打算等一汽货物运输(天津)有限集团的三个仓库和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建成投产之后给李x集团多争取点业务。但经过时候判决书上陈述的事项推断,郭x所说的回报并没有兑现。法院认为,被告人郭x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及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到郭x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属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郭x家属积极代为返还赃款及缴纳罚金,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违法终究会付出代价最终,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被告人郭x已退缴的犯罪所得人民币两百七十七点五把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时自然随意,认罪时主动积极,是所有人在发生违法行为之后正确的做法,争取宽大处理。但是,我想说的是,违法的事情不能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就是我们生活在法律健全的国家里的好处,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