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被执行死刑!“一律死刑”能否杜绝拐卖?

LZY视角看 2025-03-09 11:28:52

近日,一则重磅消息刺痛又宽慰了无数人的心:拐卖 17 名儿童的余华英,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被执行死刑。这一判决,让无数关注此案的民众直呼 “大快人心”,但同时也再次将 “人贩子是否该一律判死刑” 这一话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余华英在 1993 年至 2003 年期间,伙同他人流窜于贵州、重庆、云南等地,疯狂作案,将 17 名无辜儿童从亲人身边夺走,致使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这些家庭在漫长岁月里,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寻子之路布满荆棘。像杨妞花,被拐卖 26 年后才凭借记忆与坚持,艰难寻亲成功,成为揭开余华英罪恶面纱的关键人物。

随着余华英案尘埃落定,网络上关于 “人贩子一律死刑” 的呼声愈发高涨。支持者痛心疾首,称 “一个孩子被拐,整个家庭的幸福就被彻底摧毁,唯有死刑,才能告慰受害者家庭”。确实,拐卖儿童的行为,严重践踏了人伦道德底线,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创伤,几乎无法弥补。一个孩子的失踪,意味着父母生活的崩塌,多年的苦苦寻觅,耗尽了心血与希望。

然而,法律界对此却存在不同观点。依据《刑法》第 240 条,拐卖妇女儿童罪虽最高可判死刑,但需满足 “情节特别严重” 的严格条件。比如,拐卖 3 人以上、使用暴力手段、造成被拐者重伤死亡等情况。法律的制定并非随意,而是权衡了社会秩序、人权保障等多方面因素。若贸然对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例如,有些穷凶极恶的人贩子,在面临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绝境时,极有可能破罐子破摔,对被拐儿童痛下杀手,以 “灭口” 来逃避法律制裁。曾有案例显示,人贩子得知买家放弃购买后,竟残忍杀害被拐儿童。如此一来,原本旨在保护儿童的重刑,反而可能成为被拐儿童生命安全的更大威胁。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难题。比如,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两者虽仅有一字之差,量刑却大相径庭。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死刑,而拐骗儿童罪(不以牟利为目的)最高仅判 5 年。部分狡猾的人贩子,正是利用这一法律漏洞,通过伪造 “收养” 借口,将重罪变为轻罪。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李紫微建议将两罪合并为 “拐带儿童罪”,统一量刑标准,堵住法律漏洞。

面对严峻的拐卖形势,除了合理量刑,我们还有更多事情可以做。科技的飞速发展,为打拐带来了曙光。如今,DNA 数据库、人脸识别等技术,已助力数万人寻亲成功。公众也积极参与其中,“随手拍”、关注寻亲信息,点滴行动汇聚成强大力量。另外,买方市场是拐卖犯罪的源头之一。按照《刑法》,收买被拐儿童最高可判 3 年,但若主动解救可不追责。专家呼吁提高买方刑罚,从需求端遏制犯罪。同时,那些被拐儿童及其家庭,在历经磨难重逢后,往往面临心理重建的难题。像胡兆周夫妇寻子27年,重逢后亲子间仍有隔阂。因此,社会急需建立长期心理援助机制,帮助他们重拾信任,回归正常生活。

余华英被执行死刑,是正义的彰显,但要根治拐卖犯罪,仅靠重刑远远不够。从完善立法到科技打拐,从严惩买方到社会共治,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我们痛恨人贩子,更期盼 “天下无拐” 的美好愿景早日实现。那么,你支持对人贩子 “一律死刑” 吗?欢迎留言,说出你的看法。

2 阅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