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潇湘晨报
去年五一,山西大同小伙席某某和姑娘吴某某订婚了。男方家掏了10万彩礼,金戒指也送了,还答应结婚一年后把女方名字加到婚房本上。结果第二天回门宴刚吃完,俩人洞房还没捂热乎,女方转头就报警说被强奸了!小伙当场被抓,一审直接判了三年。今年3月25号二审开庭,连彩礼钱都要接着打官司。好家伙,订个婚能把公安局、法院、民政局跑个遍,这剧情比《今日说法》还刺激!这事最让人看不懂的就是时间线:
▶5月1号订婚,白纸黑字写“结婚一年加名字”;
▶5月2号俩人睡了,当天女方报警;
▶5月4号女方妈找男方谈话录音,张嘴就要“立刻加名字+补8万8彩礼”;
▶5月5号民政局领证路上小伙被警察带走…
消息来源:潇湘晨报
男方家咬死了说:“这姑娘就是看房子没加名,彩礼没给够,才翻脸告强奸!”女方那边却喊冤:“强奸就是强奸,和钱没关系!”两边各说各的理,连警察当时都掺和进去,让男方妈当场写保证书答应加名。这到底是谈婚论嫁还是商业谈判?
消息来源:晨视频截图
仔细瞅瞅这案子,全是现在年轻人结婚的痛点:
▶男方家掏空家底买的婚房,女方订婚三天就要加名;
▶10万彩礼分期付款,睡了一觉就要追讨“尾款”;
▶民政局领证都得卡着点,生怕房产证加名赶不上趟…
说白了,现在结婚跟开公司似的:房子是固定资产,彩礼算流动资金,睡一觉成了“违约条款”。老一辈说“谈钱伤感情”,现在年轻人是“不谈钱不敢结婚”。可这么算计来算计去,感情还没焐热,人就先闹上法庭了。法院现在最头疼的是:俩人都订婚了,婚房也睡了,事后立马扯到钱和房子,这强奸到底成不成立?普通人更在背后嘀咕:
▶要是睡了觉就能拿加名和彩礼,以后会不会有人专门“钓鱼执法”?
▶可要是判了无罪,女方万一是真被欺负了,岂不寒了受害者的心?
更狠的还在后头:这案子二审要是判狠了,估计丈母娘们以后谈彩礼都得带录音笔;要是判轻了,搞不好小伙子们领证前都得让姑娘签个“自愿睡觉同意书”。
这事到现在也没个准信,但给所有人敲了记警钟:
▶结婚前谈钱可以,但别把算盘珠子崩对方脸上;
▶法律能判强奸罪,但判不了俩人到底有没有真心;
▶房子加名、彩礼多少能写进协议,可感情这玩意儿,签一百个合同也保不齐。
最后劝各位一句:要是结婚搞得像上市敲钟,分钱分房比谈恋爱还上心,这婚…还真不如不结。
(文根据法院公开审理信息及媒体报道撰写,不传播谣言,一切以司法判决为准。吃瓜群众请理性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