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安徽一男子仅仅是在除夕夜散步的时候,看了一会烟花秀,没想到竟然被燃烧的烟花击中眼睛,导致右眼球破裂伤,最终摘除眼球,永久失明。

今年的除夕夜,安徽王先生与妻子吃完年夜饭在街上散步,准备打车回酒店。看到广场中央有燃放烟花,附近有警务室和巡警在执勤,所以觉得这样的燃放烟花应该是很安全的,于是他们俩便站在距离燃放点约10米的位置观看烟花。

就在他俩还沉醉在美丽的烟花中时,突然一枚威力巨大的烟花突然斜向炸开,其中的碎片直接击中王先生的右眼。他痛苦的当场倒地,右眼鲜血直流,随后被紧急送医,但是右眼球受伤严重导致破裂伤,最终摘除眼球,永久性失明。

事后,根据当事人王先生的回忆:当时在现场我被击中的瞬间,感觉头晕目眩的,右眼完全睁不开。我妻子也被吓得手足无措,然后只能拼命拉我去医院。现在想想,我觉得当时燃放的烟花并不是普通的烟花,那个烟花的碎片飞了十多米远还能打伤我,爆炸和冲击力非常强,我妻子也差点被伤到,简直太可怕了。

王先生还坦言:我今年才32岁,现在的工作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并且我还是单亲家庭出身,发生这样的事我很不甘心,希望有热心的群众能够帮忙找一下肇事者,能够勇敢的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害者王先生清醒后,他和家属迫切希望能够找到肇事者。他提到,当时在现场有一名戴白色帽子的女生曾目击燃放过程,于是与当时现场的巡警进行沟通,但警方后续也没有联系到这名目击者,并且当时广场的现场监控因光线昏暗、人流密集,很难锁定具体的燃放者。民警坦言:当时除夕夜的广场上有数百人,燃放者也很多,这样的话调查难度极大。

由于王先生当时受伤后,因为救治心切,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直到两小时后才联系警方,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所以现在这个案件仍处于行政受理阶段,尚未定性。
写在最后难怪这些年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禁止燃放烟花,在人群密集的场所燃放烟花真的太危险了,对于王先生的遭遇真的有点可惜,肇事者没有确认之前,这些医药费只能自己承担。但是对于在闹市区燃放烟花,相关部门在管理上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各位网友,你觉得这种责任应该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