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取重要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了一份正式通知,该通知详细阐述了城中村改造政策扶持范围的显著扩展。具体而言,原本仅限于35个超大及特大城市的政策支持,现已大幅度扩展至接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两部门在联合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地级城市而言,只要项目能够实现资金平衡,并具备成熟可行的征收补偿方案,均可纳入政策扶持的范畴。这一调整无疑为更多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受益范围不仅涵盖了原有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大城市,更将范围拓展至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均可享受一系列政策优惠。这包括但不限于被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获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以及鼓励商业银行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此外,通知还着重强调了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重要性。各地需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商品房的库存与新增供应,以务实、稳健的态度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货币化安置工作。同时,对于城市危旧房的改造工作,亦可参照此通知执行,以确保改造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