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被7年前买的床压死,索赔175万!厂商:质量要保100年?

马溜盐究员 2023-07-24 22:45:09

一张舒适柔软的大床,可以帮我们放松一天的疲惫,不过床品如果有质量问题,很有可能会变成杀人利器!

虽然这种风险不到万分之一,但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就是100%的厄运!

北京一小区内的高箱床就在使用多年后发生意外,直接压死了一位年轻男子!本案不仅导致了一个家庭的破碎,也为许多人敲响了警钟。

【在阅读文章之前麻烦您点个“关注”既方便您接着往下看,又可以一起谈论参与,感谢您的支持!】

«——【·案情回顾·】——»

意外被“床压”身亡

现代都市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购买一张舒适的床成为了许多年轻人必不可少的选择。许多商家也抓住了这一机会,陆续推出了许多便捷舒适的大床,以便抢占市场先机。上床下桌、高箱床等都曾经风靡一时。

2010年的北京,张先生决定在新年期间更换一张大床。挑来挑去,他和妻子还是看中了当时比较流行的高箱床。

种床不仅结实稳固,而且还有很强的收纳功能,对于他们室内空间有限的小房子来说来说,简直是增加收纳空间的不二之选。

于是夫妻两人一咬牙,花费6000多元购买了一张高箱大床。这张床使用了五六年之都完好无损,也给家庭带来了许多收纳空间,小两口都觉得这张大床性价比很高。

本来以为日子会平平淡淡过下去,没想到意外总是猝不及防地到来了。

2017年4月,张先生在家里独自陪伴老人,妻子则有事外出。此时的张先生忽然临时想起朋友托付自己带的一件东西,于是在家里四处寻找。

但找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这个东西究竟被放在了什么地方。张先生心想可能是时间长了被及家人收了起来,最后,他决定看看高箱床内的空格里有没有。

不料,就在张先生弯腰寻找的过程中,高箱床的支架却突然断裂,整个床板一瞬间重重地砸了下来!而此时,张先生刚好是头部伸在床底找东西,床板砸下来的时候,张先生根本没有时间反应,整个头部颈部都被死死卡在床边上,动弹不得。

很快,张先生的呼救声引来了家中老人,但这张床光垫子就有150斤左右,光靠老人家的力气根本推不动!

老人家急得到处打电话给亲戚朋友求助,但不幸的是,等到大家闻讯赶来之时,张先生早就已经活生生被卡在床缝中窒息而死了!

张先生的妻子外出回家后,收到的是丈夫的死讯;家里的老人则眼睁睁看着正值壮年的张先生死在自己眼前。

他的离世让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家人在悲痛万分中心有不甘。显而易见,除了这张高箱床,还有谁是杀死张先生的凶手?

妻子周折维权

在处理完张先生的后事以后,他们一家人决定向床的生产厂商讨个说法。但是经过几番投诉和协商,这件事最终都不了了之,他们一家无奈,最后只得将高箱床的生产厂商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种损失和费用共计175万元。

“他都用了七年了,现在被砸死还要我赔钱?”“哪条法律说商品质保得100年?!”

高箱床的生产厂商收到法院传票后,也感觉到匪夷所思,只觉得是一口黑锅扣在了自己头上。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的床从来没有没出过任何问题,现在突然有人被砸死,难道一定就是自家产品的质量问题吗?

于是生产厂商便否认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才导致的此事,而是一口咬定肯定是张先生当时操作不当导致的零件故障,才让他自己因此丧命!

2019年,本案一审开庭。为了准确地了解本案“凶手”——高箱床的具体情况,法院也派出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专门到张先生家中对这张高箱床进行了检查。

最终得出的结果是,如果在正常情况下合理使用高箱床,并不会发生张先生当时的意外情况。而且在购买高箱床的同时,厂商也已经附赠了说明书

因此,办案的法官认为高厢床没有质量问题,即厂商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况且导致张先生身亡的夹角是说明书中明确警示的危险区域,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先生应该可以对自己周围的危险区域有所认知。

另外,案发当时张先生家中没有监控和其他证据,不能证明到底是床品发生了质量问题,还是由于张先生自身操作不当导致自己丧命。

综上所述,本案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死者张先生家属要求赔偿的所有请求。

但这样一个判决结果显然并没有让死者家属满意,他们表示床垫厂家既没有赔偿,又没有道歉,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于是一审判决之后不久,死者张先生的家人又提起了上诉。

再度开庭

二审期间,张先生家属又认为,虽然床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却存在其他的设计缺陷。

他们表示这种高箱床支架夹角的安全隐患很大,而厂商在生产过程中却没有优化产品设计,反而直接生产出来还进行售卖,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安全。

而且,既然床垫的重量有将近150斤,那么高箱床床板弹簧的设计质量和使用过程也应该对此有所警示,但是他们的高箱床床体却并没有标注任何危险区域警示和使用提醒。

张先生家属认为正是因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设计缺陷,才夺去了张先生的生命。最终在考虑了多方证据和双方诉求之后,法庭也做出了判决。

首先就是这种高箱床的设计缺陷的确显而易见,而且当时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还有大量的床品在市场中流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厂家既没有改进床品设计,也没有进行产品召回,反而是继续销售,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因此厂家在本案中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但同时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当时张先生发生的意外,究竟是因为床品故障还是操作不当,也并不能排除张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因为粗心而导致自己身处危险而不自知的情况。

所以张先生本人应该也有一部分责任。

综上所述,法庭最后判处厂家和死者张先生各承担50%的责任。由于当时死者家属所要求申请的赔偿是170多万,因此在法院核算之后,厂商要赔偿的金额大约是84万元左右。

«——【·以案释法·】——»

1、如果产品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但意外发生在保质期之外,消费者可以申请赔偿吗?

在本案一审审理的过程中,消费者家属认为高箱床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了张先生的死亡。但厂商却表示床品已过保质期,不愿再承担后续责任。这其实涉及到了产品的后续质保和消费者的长期维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如果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这也就是说,如果本案确实是因为高箱床质量问题导致的张先生死亡,那么即便是使用七年之后已经过了产品的保质(保修)期限,消费者依旧可以申请向厂家追责,厂家也有赔偿责任。质保期不是几天或者一两年过后就完事了。

2、如果的确是设计问题导致了张先生死亡,厂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本案中床品的质量没有问题,但是存在设计上的明显缺陷。这个家庭也因为张先生的离世遭受了很大的经济打击和精神打击,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是因为生产厂商的不谨慎造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在本案中,生产厂商应该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

«——【·结语·】——»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许多司空见惯的家具也会成为带来危险的源头,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发展,其实很多产品的维权远不像在实体店中那么容易。

各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认准三包凭证和正牌厂家的产品,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就随便选择一些三无产品。

此外,各种新产品的销售和使用需要一个尝试的过程,大家在购买新产品的过程中,要仔细了解,不能盲目跟风!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远比一个新鲜时髦的物品重要的多!

【不知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0 阅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