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下各大演出市场的火爆,公众对演唱会门票的需求激增,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这一趋势,频繁实施诈骗行为。他们谎称认识购票平台员工,或虚构有演唱会门票内部投资渠道等事由,诱骗受害人私下交易。10月15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相关诈骗案件进行了判决。
据记者了解,自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秦某某利用公众对演唱会门票的消费需求,谎称其认识购票平台工作人员,虚构有演唱会门票内部投资渠道等事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周某某、罗某某等多人钱款,出资购买虚假票务,共计人民币490余万元。
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秦某某要求被害人将钱款转账至其指定账户。然而,这些钱款并未用于购买门票,而是被被告人用于赌博、还债和消费等挥霍殆尽。当被害人询问门票情况时,秦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失联。
到案后,秦某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因涉案金额巨大,被骗资金未全部追回。最终,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购买演唱会门票的时候,首先还是要通过官方网站进行购票,切勿相信一些低价、个人来源不明的票务。”针对此案,徐汇法院刑庭审判员杨晓晨表示,“特别是在网上进行交易时,务必要对交易网站和对方资质进行全面了解。若发现自己遭受网络诈骗,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使警方能够尽快地立案调查,同时自己也应当止损,如联系网络平台、银行,尽快地对自己的银行账户予以注销或者予以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