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请假回老家翻修房子,然而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大家还奇怪他翻修房子怎么这么快?直到他说岀回老家的遭遇,大家沉默了,因为他遇到了很多人都遇到过的扎心事。
原来同事家的老屋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他的宅基地是从他的某代老祖宗就属于他家的,他还说家里还有老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地地契。
同事有兄弟俩,哥哥在老屋旁边已经修了一幢房子,这次同事回去就和哥哥商量好了,把老房子拆了,然后他就修在老房子的宅基地上。
因为是一百多年的老房子了,他就没有去搞宅基地证,可当他把老房子拆掉,正准备挖基脚时,村委会找上门来了。
村主任问同事办了房屋宅基地证没有?同事被问得莫名其妙,说这是自己老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地,是属于自家的,再说还有老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地地契,那还要什么另外的房屋宅基地证呢?
村主任听了对同事说,现在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在刚解放时就已经收归国家和集体了,这也包括你家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地所有权,都是集体的,你现在要修房子,就要办理宅基地证才能修。
同事说,照你们这么说,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为什么征收土地会把钱给土地使用人,而不是给国家和集体呢?
村主任说,严格来说,征收土地的钱归集体,但集体收了钱,就要对集体里的个人负责,也就是说对他们的生老病死负责。
村主任接着说,但是这种政策只适合在发达地区,你们打工那里是不是集体收回土地后,没有把钱给个人,而是对他们的生老病死负责的。
同事想了想确实是这样,村主任又说,在我们这里的不发达地区来说还没有这个条件,就只能把征收土地的钱给个人,但他们的生老病死还是要自己负主责。
同事听了觉得村主任说得有道理,就问自己怎么办理房屋宅基地证。村主任说,你只要拿户口簿,家庭成年人身份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说明书到村委会来打证明,然后我们会帮你办好的。
于是同事按村主任说的把宅基地申请表给了村委会,想到要段时间才得,就先回公司上班了,只是他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老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地怎么不是自家的?
其实像我同事这种现象有很多,我们也经常在农村看到一些标语,比如“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最近在许多农村都张贴着这样的标语。
但是这一句话,不但很多人不理解,也极大地伤害了 很多人的心。大家都清楚,农村的宅基地大都是通过子孙继承祖业而来,甚至有些老宅都已经传承了数百年。
可如今却告知人家,这宅基地并不属于他们,而他们只有宅基地上面房子的使用权而已,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这虽然符合了法律规定,但却使很多人不理解甚至寒心。
这是不是某些专家所提出的建议,是不是为了将这些农民赶进所谓的城里而做的铺垫,让农民无地可种,却要去购买城市里的楼房,以此来推动楼房售卖。
对于这种现象,网上也是议论纷纷,网友们议论得最多的,还是有些人家的宅基地是祖传的,只要有地契证明,就应该是私人财产,毕竟这是人家的祖宗用真金白银买的,即使解放初说是收归国有和集体,但那时候的政策也应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至少应该给人家按面积折算价格吧。
网友们还议论,也许是解放初期国家财政困难,没有钱补偿收归的土地,但现在应该可以适当的补偿土地收归款吧。
有时候制订政策法规,也不能由所谓的专家们一刀切的制订,而要听从民意,大部分人同意了,在些基础上再由专家来细分制订,这样双方都有参与感,才能让政策法规能让大部分人接受。
当然宅基地确实用法律手段划为集体资产,但这并不代表农民就丧失了对宅基地的权益。在中国的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之下,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居住,并且还可以进行继承和流转。这种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什么都是在时间里可以变化的,以前制订的一些政策法规也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应该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
适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法规才是好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