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无关爱情的《芳华》,刘峰与何小曼两人超越了情爱的灵魂契合

少荷君 2024-12-13 11:04:24

张爱玲的小说中,我们读到了苍凉和悲哀,而从王安忆看似絮絮叨叨却又优美婉转的字里行间,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细腻和温婉。

而严歌苓的文字则有一种冷峻和深刻,她通过讲述不同时代下,一个个小人物的故事,最后展现出来的都是人性二字。

在小说《芳华》中,严歌苓向我们讲述了一群满怀理想的青年男女,他们在军队文工团中的生活和经历,他们内心的情感,以及在那个时代下碰撞下的人生命运。

小说标题中的“芳华” 两字,既让我们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同时也不禁想起了自己曾经难忘的青葱岁月,心中既有回首往事的怅然,也有着走出青春后的平静和感悟,也许每一个青春都有遗憾和不惑,但是每一个青春都是终生难忘的芳华,值得我们去温柔以待。

《芳华》用了第一人称“我”讲述故事,“我”就是萧穗子,既有着旁观者的冷静和客观,同时又置身其中,时常会迷茫其中,也许这些是作者有意而为之,让读者自己通过阅读小说去感悟和体会,当然“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个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年龄、不同经历和不同阅历的读者都会得出不同的思考。

但是不可否认,我们都从小说中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

《芳华》中的刘峰、何小萍、萧穗子、林丁丁,一个个性格迥异,丰满立体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时而令我们感慨,时而令我们愤恨,但更多的是唏嘘叹息。小说的男女主角刘峰和何小萍,他们都是好人,但是他们却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是被全军推崇敬仰的“标兵”,一个是遭文工团孤立排挤的弃儿。

可是命运似乎和两个人开了一个玩笑,两个人都经历了颇多的苦难和波折后,最后终于携手相处,两人逐渐走进了对方的生命里,以生命本真的态度温暖着彼此,以爱的名义向世人诠释了人 性的光辉。

善良的刘峰却最终过着孤独悲凉的生活,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

好在生命最后一刻,何小曼一直默默相伴着他。

01、英雄的悲剧,从神坛中跌落的老好人刘峰

刘峰在部队文工团中,是一个备受瞩目与受人崇敬的“活雷锋”,团里无论大事小事,甚至女兵那边缝被补衣之类的针线活,只要一有什么事,大家都会异口同声地说:找刘峰。

众人眼中的刘峰,是“神圣”与“善良”的化身,自然是不能沾有任何污垢的。 刘峰是团里树立的“标兵”,这种荣誉既是一种褒奖,更是一种束缚。当刘峰被评上标兵那刻起,他就不是一个普通而自由的个体了,他的一言一行,哪怕是举手投足都代表着集体荣誉,他被钉在了荣耀的十字架上了。

在文工团所有人的心目中,刘峰被当作了“雷锋”式的形象,他已经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了,他是众人眼中的“圣人”,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不能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

可是他却偏偏动了凡心,爱上了林丁丁。 刘峰是矛盾的,众人眼中的他是“圣人”,在他自己看来,他是一个普通人,而“标兵”这个荣誉称号,在他看来只是社会对他的工作和品行的一种认可,但是他还是会像正常人,会对美丽和自己中意的女孩痴狂和沉醉。

而作为普通人的林丁丁,却爱得随意,一边接受着他人的追求,一边又暗暗消费着刘峰对她的好感。 刘峰是天真的。为了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 刘峰一直默默等待着、煎熬着。直到林丁丁成预备党员的那一天,刘峰觉得两人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平等了,终于对着暗恋已久的女孩敞开心扉了,并且在情不自禁的情况下深情拥抱了一下林丁丁。

林丁丁第一反应是错愕不已,

“他怎么敢?”

其实林丁丁并非她表面上这么单纯,她游走在摄影干事和带着孩子的内科医生之间,不断权衡两人的条件,想取得利益最大化。

可是对于刘峰的一切帮助和示好,林丁丁从来就没有他放在心上,一来他就是一个活雷锋似的圣人,圣人对于任何人的好是没有目的,所以他的好都是理所当然的。二来,林丁丁只是想借助婚姻来改变命运,刘峰虽然是好人,但是却不是她想要的“金龟婿”。

于是事情朝着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下去,

“谁让他是活雷锋,活雷锋就是不行。”“刘峰,你当时是不是有猥亵的想法?……”

“触摸事件”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炸毁了刘峰对所有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也摧毁了刘峰的一切。昔日 的“标兵”被推到了大众舆论的讨伐台上,刘峰作为全军 “模范”代表,一旦被暴露出“弱点”,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 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有人说这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但我觉得这恰恰是“人性”在作怪。

刘峰始终是站在普通群众对立面,最开始,他是完美无缺的“圣人”,而其他人对他既羡慕,同时因为他是一个太好的人,难免让身边的人有种相形见绌的不适感。刘峰性格上的完美让一些人有了恶念,一些心理阴暗的人想要看刘峰“走下神坛”,想要看到刘峰犯错误, 刘峰的善良和某些人的嫉妒心理产生了冲突。

刘峰太好,简直已经好得缺乏了人性,他的好不仅没有博得众人的敬佩和认同,反倒是旁人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高处不胜寒”,很快,刘峰因为“触摸事件”被拉下了神坛,被抛入了万丈深渊,成为人民的 “公敌”,接受所有人的口诛笔伐。

因为这件事,他被调离军队,在战场落下了残疾,复员后过着孤独的生活。

他在大众的评审中,既然已经成为了高高在上的“圣人”,却又幻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拥有普通人的情爱。结果当然难以两全其美,以致于出现了那些这看起来啼笑皆非,而又荒谬的场景。

《乌合之众》这本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值得我们好好品味:

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刘峰早已站在道德制高点了,无需任何锦上添花了,所以当他出事后,其他人自然是对他群起而攻之,落井下石了。

02、边缘人何小曼,用一生去治愈童年的伤害

何小曼的父亲和刘峰有一点相似,他俩被边缘化的人,何小曼的人生故事从她父亲开始到刘峰完 结。

何小曼的父亲是一个文化人,在画报社担任编辑,写点散文编点儿剧本,是一个与世无争又带点懦弱的好人。她的母亲长得漂亮显年轻,在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虽然她的父母都是普通人中的一员,但是父亲对母亲很好,那个时候,虽然家中不是非常富足,但却是一个温馨的小窝。

很快,何小曼的父亲被扣上“坏分子”的帽子,母亲则毫不犹豫提出了离婚,父亲承受不了内忧外患的打击而自杀了,从此何小曼的人生跌入了低谷。

为了生存,母亲又嫁人了,何小曼成为了“拖油瓶”,可是母亲却说:

“妈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呀。”

从此后,何小曼从自私的母亲那里得到是破旧的衣服和破皮的饺子,这是一份残缺而破损的母爱,为了得到母亲的一个拥抱, 何小曼不惜折腾自己,通过受凉发高烧来换取。

母亲或许内心对这个女儿还是有一分怜惜的,但是那也是有限的,她的爱更多地给了继父和继父的孩子,母亲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是以漠视何小曼作为代价,不得不说,这个母亲太过自私。

而高高在上、冷漠无情的继父,他在何小曼母女面前俨然是一副救世主的模样,因为他觉得没有自己的恩赐, 这两个女人就得流离失所。很快又有了两个对小曼嗤之以鼻的弟弟和妹妹,母亲为了讨好继父只好舍弃了亲生女儿。

对母爱的求而不得,令她的性格越来越自卑, 成为了她悲剧人生的开端。

为了逃避这种可怕的家庭氛围,何小曼离开了那个家庭来到了文工团, 可是她自小养成的孤僻而卑微的性格让她很难融入到文工团的日常生活中,很快她又被边缘化了。

何小曼的被排斥,表面上看是因为她身上的“臭、土、穷、低”,以及一些不合时宜的行为和举止,在文工团受到歧视,但是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在原生家庭受到的漠视和鄙夷,让她缺少了从容的底气。当受到众人排挤时,她只能步步退让,委曲求全。

其实这就是再次重复曾经和继父一家人相处的模式。

何小曼重复着被忽视被厌弃的生活,她无奈和悲哀地发现一直无法走出自卑的怪圈,更无法走出被边缘化的结局,原生家庭给她带来的阴影一直如影随形。

苏珊.福沃德博士在《原生家庭》这本书中这么说道:

“家,是爱与温暖的传递通道,也是恨与伤害的传递通道。”

随着父亲的离世,何小曼在原生家庭中变成了一个多余的存在,她品尝到了被漠视的伤害,这在她心里留下了无法消除的烙印。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人则用一生治愈童年。

03、两个被遗弃的人,却成为了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刘峰和何小曼就是两个失意的边缘人,他们两人都经过人生的起起伏伏,不过两个人的人生好像是颠倒过来了 一样,刘峰失意的时候,小曼却走入了人生的巅峰,可是没多久,事情穿帮了,小曼也落得和刘峰一样的下场。

两人第一次发生交集的时候,是在文工团的一次排练中,由男舞伴将女兵一个个举到手臂上翩翩起舞,可是和小曼搭档的男生朱克嫌弃她身上有味,不愿意和她伴舞,其他男生也都不愿意,旁边人都在一旁起哄,令小曼难堪不已。

这时候,刘峰站了出来,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不容置疑,此时的刘峰犹如是天使降临,将她从那个无比尴尬的境地中拯救出来。

也许,在这一刻,小曼已经爱上了刘峰,她从刘峰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多年来未曾再体会与拥有过的安全感,甚至可以说是一份真挚深沉的爱意。可是对于刘峰来说,却似乎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因为他内心的善良和善念,不愿意让一个女孩陷入如此不堪之中。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当刘峰因“触摸事件”成为口诛笔伐的指责对象,曾经受过他恩惠的人似乎集体失忆了,他们一个高举道德的棒槌,痛打落水狗,以此来表白自己,并且划清界限。

人性中彻骨的寒冷与虚伪让刘峰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立与无助,而此时却只有小曼能真正懂得刘峰,懂得他内心深处的善良与真诚,懂得他内心的无助与愤怒。

在刘峰不被理解,最孤独无助的艰难时期,何小曼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而刘峰同样以善意的行为 温暖着何小萍,温暖着那个时代。当何小萍被文工团孤立受尽委屈时,当她因战争创伤住进精神病院无依无靠时,刘峰一直在默默陪伴着她。

小曼在医院痊愈之后,她似乎看透了人间的悲喜,逐渐接受了自己的过去,并且坦然和过去告别,告别那个带给她无尽伤害的童年和青春期。

不过,在她内心深处还是一个温柔的回忆,那就是刘峰带给她的一些美好片段。她找到了弥留之际的刘峰,照顾他、陪伴他走完 了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两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但却把彼此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此时,两人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超越了爱情,又不同于一般的亲情,我想,在这段时间中,两人内心都是平静而幸福的,离开了喧嚣的人群,繁杂的人际关系,就这样,静静守候着彼此,是一种别样的幸福。

结语:

刘峰与何小曼,一个曾经是时代的宠儿,一个曾经是时代的弃儿。两个本不属同纬度的人, 却在那段美好的、青春的,却又充满着残酷与悲凉的时代里幸运地遇见了彼此,他们本着对生命善良真诚的态度,在对方的生命里留下了最为纯真、最为绚烂的“芳华”。

当我合上小说,眼中不禁湿润了,刘峰和何小曼的身影不时从脑海中跳跃而出,他们也许是不幸的,刘峰爱着林丁丁,却原来所爱非人。

而小曼终其一生爱着刘峰,但是刘峰已经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他们只是做了一对最好的亲人。

但是也许他们是幸福的,一切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他们也许享受到了一段只属于他们的岁月静好,我们何必自作聪明,在一旁叹息感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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