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江西副省长神秘失踪,引起中央警觉,最终牵出大案

文史江山 2024-08-13 23: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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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6日,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迎来了江西馆的主题日。

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率领代表团抵达昆明,亲自主持了江西馆的开幕仪式。

然而到了翌日上午,一场签字仪式刚结束,就有工作人员就突然喊道:“胡副省长不见了!”

神秘失踪

抵达昆明后的胡长清,不仅圆满完成了江西馆开馆仪式的主持任务,还在当晚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专访。

在世博会专题报道中,他显得从容不迫。

面对镜头自信满满,畅谈江西的发展愿景与世博会上的精彩呈现,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次日清晨,江西代表团在完成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技术项目签字仪式后,便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下午活动的筹备工作中。

正当团队成员们忙碌之际,一名负责联络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胡副省长不见了!

明明不久前还出席了签字仪式,此刻找遍了宾馆也不见胡长清的踪迹。

工作人员联系了组委会,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直到中午,驻留昆明的江西省政府秘书长,接到了一通来自机场的电话。

电话接通,是胡长清的声音,他声称自己正要动身前往深圳。

秘书长便提议,派遣胡长清的秘书随行前往。

不料胡长清竟一口回绝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未过多久,世博会江西团的电话便铃声大作,中央组织部要找胡长清谈话。

事出有因,原来早在前往昆明之前,中央就已经决定将胡长清调到北京任职了。

然而胡长清却提出,世博会江西馆是他倾注心血的项目。

在离赣赴京之前,他想要为这份工作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于是恳请组织允许他作为省政府代表,亲自主持开馆仪式。

接到中央的电话后,江西省政府的工作人员迅速联络胡长清。

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终于拨通了胡长清的手机。

然而胡长清却只说自己人在深圳,言辞简短,很快就挂断了电话,让工作人员一头雾水。

无奈之下,工作人员紧急联系了深圳方面,然而深圳相关部门却称并不了解胡长清的情况。

在找不到任何线索的情况下,相关机构采取了更直接的方法,直接查找了电信记录和航空公司的旅客名单。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电信数据显示胡长清根本就不在深圳,而是广州。

更匪夷所思的是,8月7日当天昆明机场的出港乘客名单上,竟然没有找到“胡长清”的名字!

1999年8月8日凌晨四点,广州中国大酒店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

而睡梦中的胡长清,也全然不知外界的风暴。

天明之后,他本还计划着去处理一些“私事”。

使用假身份证化名为“陈风齐”的他未曾想到,离开昆明仅几个小时,相关部门就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他。

胡长清的突然消失和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引起了中央的高度警觉。

中纪委与中组部迅速作出反应,决定对他进行深入审查。

随着调查的展开,两位女性的名字浮出了水面。

通过胡长清的通话记录,调查人员确认其中一人是他的妻子孙某,而另一位则是他的情人胡某。

这次他秘密前往广州的目的,竟是为了帮助胡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进一步的监控发现,胡长清的妻子孙某正在匆忙转移巨额银行存款。

被拦截后,调查组惊讶地发现,其存款总额高达三百余万元。

除了那张假身份证,胡长清身上的白金领带夹成为调查组追查另一关键人物周雪华的线索。

这件看似不起眼的配饰,实则牵连出一个更大的腐败网络。

通过深入调查,周雪华被确认为胡长清的主要行贿者之一。

且在其奢华别墅内的保险柜中,发现了胡长清委托保管的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

后续的调查,揭露了胡长清在四年间的腐败行为: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共实施了87次受贿、索贿,涉案金额合计达到544万余元人民币。

此外,胡长清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多次为行贿者提供便利,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四乱”大老虎

胡长清,时年52岁,湖南常德人。

在南昌,民间流传着对胡长清“四乱”的描述:乱题字、乱吃饭、乱办事、乱搞女人。

“乱题字”是最为人熟知的一个标签。

当地的出租车司机整日在大街小巷穿梭,没有一个不知道胡长清的。

因为在南昌市的街头巷尾,不少公司、店铺都有胡长清题的字。

因此南昌市民中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

南长清北长清,南南北北是长清;东也胡西也胡,东东西西都是胡。

“乱吃饭”说的是胡长清利用职务之便,频繁参与各类宴请。

商界中的“大款”们纷纷设法邀请胡长清赴宴,而胡长清也几乎是来者不拒。

在宴席上,他对洋酒情有独钟,且酒量惊人。

他家中的洋酒收藏丰富,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堪比专业酒类商店。

“乱办事”和“乱搞女人”就更加直接地反映了,胡长清利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行为。

在他与商界人士的交往中,若有人寻求帮助,除了直接送钱外,利用女性关系也成为一种常见的手段。

胡长清的私生活放纵,不仅包养情妇,还经常嫖娼。

有传言称其在赣江宾馆的住所,深夜后常有年轻女子出入。

胡长清自来到江西后,时常在不同场合夸耀自己的过去,甚至编造谎言。

一会儿宣称自己曾担任过某位政要的秘书,一会儿又自诩为北京某著名学府的特聘教授。

然而,回顾胡长清的仕途生涯,其晋升速度确实令人咋舌。

1985年,当时37岁的胡长清还只是湖南省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起点并不算高。

然而就在湖南工作期间,他的行为就已经显露出问题,包括包养情妇和倒卖钢材等违规行为。

尽管如此,胡长清的官场之路也并未受阻。

1990年,他被调往北京,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主任。

三年后又调任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出任副局长。

1995年8月,胡长清转战江西,担任省长助理,仅两年多后就当选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随着胡长清政治地位的提升,他的财富也在短时间内急剧膨胀。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调查中,查封和冻结了胡长清名下的大量资产。

包括现金、存单、房产以及各类贵重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793.32万元。

加上胡长清用于贿赂他人的8万元人民币,其非法累积的财富总额高达801.32万元。

特别是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的后期,胡长清的受贿频率惊人,平均每月收受的贿赂接近25万元。

1998年3月晋升为副省长后,其受贿数额更是飙升,平均每月高达33万元。

尤为令人震惊的是,在1999年1月至4月的“三讲”教育期间,本应是自我反省与整改的时期,胡长清却变本加厉,大肆敛财,短短几个月内受贿总额竟高达93万元。

在五年多的时间里,胡长清共实施了87次收受贿赂或索贿的行为。

甚至在1998年7月,胡长清在一个月内就连续受贿4次,有的时候一天之内受贿次数多达3次。

从美元、港币到高档家电、名牌服饰,再到名贵手表、钻石首饰等,都落入了他的私囊。

腐败泥潭

早在北京工作时,胡长清便非常羡慕那些生活奢侈的商人富豪们。

看着他们驾驶豪车,出入高级场所,享受着名牌服饰、洋酒佳肴,身边更有美女相伴,胡长清内心深处对这样的生活充满了向往。

然而作为一名从政人员,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允许他公开追求这样的生活方式。

因此,尽管心中蠢蠢欲动,胡长清在当时也只能暂时压抑这份渴望。

直到调任江西,担任省长助理并最终成为副省长,权力的增大和个人地位的提升,给了胡长清将内心欲望付诸实践的机会。

他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其转化为满足个人欲望的手段。

胡长清总共接受了17人的贿赂,其中15人是颇具实力的集团总经理、董事长、香港商人以及私营企业主,这些人堪称“大款”级别的角色。

外界有人评价胡长清为人豪爽,没有官架子,乐于助人。

然而,这种“豪爽”并非无私,而是建立在金钱交易的基础之上,是典型的“有钱好办事”。

只要有人送上钱财,胡长清便来者不拒,他会想方设法为送钱者排忧解难。

有时候,他甚至会主动询问对方是否有需要他帮忙的事情,俨然将权力视为了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

胡长清与那些所谓的“大款”们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他之所以与这些商界精英称兄道弟,频繁交往,究其根本,就是觊觎他们手中的财富。

而这些“大款”们,对胡长清副省长的头衔,也表现出极度的“敬仰”。

他们用金钱、宴请和美女等手段,不惜一切代价讨好他,目的就是为了利用他的权力为自己牟利。

“傍大款”成为胡长清腐败犯罪的主要方式。

他会巧妙地制造各种机会,暗示那些“大款”们应该向他进献财物,有时候甚至直接开口索要。

在法庭上,胡长清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反思自己的罪行。

他承认,最初引诱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是李建平。

李建平是南昌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老板,是胡长清腐败之路的关键人物之一。

在一次共餐时,胡长清话里有话,说宾馆房间里没有电视。

李建平立刻领会其意,迅速购入一台74厘米的“松下”大彩电及配套的VCD机,送到了胡长清的房间。

这是胡长清滑向深渊的开端,从此他一步步陷入腐败的泥潭,无法自拔。

自那之后,至1999年7月,胡长清又陆续收受或索要了,李建平提供的16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

远在深圳的实业公司老板林某某,得知胡长清即将赴江西担任要职的消息后,便抢先一步,在胡长清还在北京时送上了5万元人民币。

这让胡长清在尚未上任之际,便感受到了手中权力的“分量”。

从1995年至1999年7月,林某某先后9次向胡长清行贿。

总额包括21万元人民币、9万元港币、2万美元,以及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两条珍珠项链

这一切的“供奉”,只为林某某能够在海南、深圳地区获得南昌卷烟厂生产的“金圣”牌香烟销售总代理资格。

胡长清亦“不负所望”,亲自出面宴请了卷烟厂厂长,帮林某某办成了此事。

判处死刑

2000年2月13日清晨8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胡长清案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胡长清的表现似乎与其曾经的权力地位形成鲜明对比,他显得异常谦卑。

每当轮到他发言,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他都会礼貌地说一句“谢谢审判长”、“谢谢公诉人”或“谢谢律师”。

在中纪委调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期间,胡长清曾多次面对办案人员痛哭流涕,恳求宽恕,表现出强烈的悔意和恐惧。

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悔悟与否,都必须接受公正的裁决。

2月15日下午,法庭的审判长宣读了一份长达1小时50分钟的判决书,最终宣判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着判决的宣布,法警迅速上前给胡长清戴上手铐。

那一刻,胡长清的神情变得木然,面容僵硬,目光呆滞,似乎还没有接受这一判决的现实。

2000年3月5日,胡长清在看守所接受了电视台的专访。

在这次长达近两个小时的访谈中,胡长清的情绪起伏不定。

时而泣不成声,时而陷入感慨,不时发出追悔莫及的叹息。

3月8日上午8时05分,胡长清在江西省看守所被提押出监号,送往执行死刑的刑场。

8点46分,执行者扣动扳机,胡长清的生命在那一刻终结,倒伏在刑场的枯草地上。

参考文献

胡长清《我是这样坠入泥渊的——胡长清的悔过书》

高洪海、邱春艳《胡长清案:买官受贿获死刑的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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