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学校厕所内遭多人殴打,下跪、喝尿,网友建议修改法律

微笑以凉 2024-03-22 11:19:55

近日,山东菏泽市定陶区第一中学的校园暴力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24年1月8日,一名高三学生小杨在校园厕所内遭到十余人的殴打,甚至被逼下跪、喝尿。这一事件的残忍程度令人震惊,更令人痛心的是,两个月过去了,受害者小杨和他的家庭仍未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据小杨的父亲杨先生透露,事件发生在小杨刚转到定陶区第一中学的当天下午。小杨被同年级其他班的几名学生叫到厕所,随后遭到了十余人的围攻。尽管小杨试图抵抗,但仍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据悉,这起暴力事件的起因可能与小杨在补习机构与其中一名施暴者的矛盾有关。

公安机关介入后,对3名打人学生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但由于他们均未满18周岁,处罚并未执行。杨先生表示,他们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或道歉,这让他感到极度不满和无助。目前,杨先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儿子讨回公道。

最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上热搜,很多人都质疑《未成年人保护法》倒底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在给未成年人犯罪充当“保护伞”。而日前最高检也注意到了该问题的严重性,表示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表态明确了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严肃态度,旨在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政策的提出,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正确解读和应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但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纵容。法律的公正执行应当基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不是仅仅因为犯罪者的年龄而有所偏颇。

年龄小不是犯罪的借口,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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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22 13:45

    不读书的滚出学校,学校是读书的地方,不斗欧场,可以去监狱里斗!

微笑以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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