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可以,但实际很难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父母一方过世,服刑人员在监狱民警的押送下可以离监回家处理后事。
现在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服刑人员是否可以回家奔丧,但有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的相关规定。
这种模糊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同时也为监管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如果确实有必要让服刑人员回来一趟,那就让服刑人员向监狱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有以下规定:
第十一条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在《监狱法》中,犯离监探亲分为奖励性离监探亲与特许离监探亲两种。
特许离监狱时间仅有一天,晚上就得回到监狱。
但现实情况却不可能一天之内就能往返结束。
能申请,但是手续也是特别繁杂。
按照相关规定要把死亡证明、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
有了这些证明还不算完,还要写申请,再等批复。
这样一套流程走向来,时间恐怕也等不及。
这就是为什么说实际上很难实现的原因。从情感与道德的角度考量,或许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特许服刑人员回家奔丧存在一定的风险。
毕竟外出的不稳定因素太多,所以监狱也会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