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吉达电子IPO:就想知道董事长夫妻是不是真的离婚了

国际投事 2024-11-11 02:41:12
皓吉达电子IPO:就想知道董事长夫妻是不是真的离婚了,这样的中国好夫妻应该表扬。

深交所网站发布了三项处罚,涉及到已经撤回的深圳皓吉达I电子,保荐人中信证券保荐人,还有中伦律所律师。

1 、这个事情很有意思的是,主要问题是董事长和董事本来是夫妻关系,但还是一致行动人,但申报的时候却故意不说,真不知道出自什么原因,离婚上市成功的中国好夫妻,上时候离婚减持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2 、交易所其实对真假离婚存怀疑态度。这个大家都知道前几年的混乱。因为在小象投资这个双方的公司层面上通过转让做了手脚。二人总的股份没变动,但个人的股份变了。交易所也是从这个变动看出了问题,并提出了问询。

3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国平,董事、总经理黄碧婵二人。二人分别持有发行人25.83%、59.69%股份,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双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了共同控制关系,并约定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保荐工作报告》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且已离异,双方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3年10 月 27 日,本所发出第一轮问询,要求结合双方离异具体时点、公司决策及公司治理实践等,说明发行人最近二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提交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于 2021 年 11 月29 日签署离婚协议书。

4 、黄国平和黄碧婵的做法印证了中国的谚语,偷鸡不着十八米。现在不知道是真离婚了还是假离婚了,是不是住一起,突然涌起一种八卦的心。!还有一个就是,这些处罚都没有什么卵用,交易所是不是有点浪费精力呢?

处罚书要点

1. 人物关系演变:

- 黄国平与黄碧婵原为夫妻关系

- 2021年11月29日签署离婚协议书

- 2023年3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 持股关系变化:

初始阶段:

- 黄国平:直接持股24% + 间接持股28% = 合计52%

- 黄碧婵:直接持股6% + 间接持股42% = 合计48%

2020年3月变动后:

- 黄国平:总持股从52%降至31%

- 黄碧婵:总持股从48%升至69%

3. 关系变动的关键时间节点:

- 2020年3月:小象投资股权结构重大调整

- 2021年11月:双方离婚

- 2023年3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2023年9月:提交IPO申请

4. 违规问题:

- 未披露双方原为夫妻关系

- 未披露报告期内离婚事实

- 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时间

- 未披露控股股东重大股权变动

5. 监管关注重点:

- 婚姻关系解除导致"天然一致行动关系"灭失

- 离婚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期间的控制权稳定性

- 持股比例重大变动对实控人认定的影响

6. 当事人申辩:

- 称离婚后控制权未实质变化

- 相关信息非必须披露内容

- 无刻意隐瞒,已及时告知中介机构

中信证券和中伦也倒霉了

1. 基本情况:

- 涉事公司: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

- 发行人: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时间:2023年9月28日

2. 违规事项一: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核查不到位

- 未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实控人黄国平、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

- 未披露二人于2021年11月29日离婚的事实

- 未披露双方于2023年3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

3. 违规事项二:未督促发行人完整披露控股股东重大股权变动

- 2020年3月,实控人在小象投资的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化:

* 变更前:黄碧婵60%、黄国平40%

* 变更后:黄碧婵90%、黄国平10%

- 导致间接持股比例显著变化:

* 黄国平:从52%降至31%

* 黄碧婵:从48%升至69%

4. 处罚决定:

- 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 要求20个交易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 整改报告需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违规原因:

- 未按相关准则要求披露重要信息

- 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 发表核查意见的依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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