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为75名农民工讨薪被抓?别被忽悠了,她被抓不冤!

行摄阿晁 2024-04-16 21:32:42
女律师为75名农民工讨薪被抓?别被忽悠了,她被抓不冤!

近日,一则“女律师为农民工讨薪” 被抓的新闻受到广泛关注,不少人一看标题就开始质疑司法,难道替老百姓讨薪还能有错?

实际上,女律师根本不是在帮农民工讨薪,她陷入的是一场虚假诉讼案,情节严重,检察机关指控她是策划者。

01 什么是虚假诉讼?

很多人还不了解虚假诉讼,举个例子:

张三和李四赌钱,赢了李四100万。在法律上,这100万债务是不受保护的,李四可以赖掉。

为了让这100万债务合法化,张三和李四商量,说可以让他只还80万,但要一起走个程序:

张三让李四给他写一张借款80万的借条,约定6个月还款,同时汇给李四80万,并要求李四分批转到多个实际由张三控制的账户(等于80万在李四账户空转了一下,制造张三确实借钱给李四,李四也确实把钱用了的证据)。

6个月后,张三以李四借钱不还为由,将李四告上法庭,并提供了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眼看证据确凿,法院判决李四10天内归还张三80万借款本息。

就这样,张三拿到了李四欠他80万的判决书,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虚假诉讼。

这起诉讼中,张三的100万非法赌债变成了80万的合法借款;李四本来应该还100万的,现在只需要还80万:大家都满意。

谁不满意?司法机关不满意,李四的妻子不满意。

虚假诉讼侵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是对法律的亵渎;也侵害了李四妻子的合法权益:李四妻子本不需要和丈夫一起承担这笔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债,但如今通过法院判决后,这80万赌债成了合法债务,妻子需要和李四共同承担。

虚假诉讼是犯罪行为。《刑法》第307条规定,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判3-7年有期徒刑。

虚假诉讼并不少见,甚至呈日益增加的趋势。比如我的公积金取不出来,就可以采用虚假诉讼的方式,虚构与他人的债务关系,然后让对方起诉我要钱。法院判我还钱,我没钱,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执行到位后,对方再把钱给我,就这样把公积金给套出来。

02 女律师到底做了什么?

本案中,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女律师很可能策划了75起虚假诉讼,导致法院做出了74份存在严重问题的判决。事情大概是这样:

粥店建筑公司拿到一个大工程,转包给了本地承包商赵某,赵某找了劳务公司米某干一个单项工程,米某找来包工头陈某干活,陈某手底下有75名农民工。

工程干完后,粥店建筑公司按时支付了全部工程款给赵某,赵某则拖欠了432万工程款没给劳务公司米某。

这种情况下,米某还是按时给陈某手底下的75名农民工发了工资。但是米某自己的432万工程款还没着落。

于是,米某向法院起诉了赵某和粥店公司,法院判决赵某承担责任,需支付432万拖欠的工程款。遗憾的是,赵某因为其他问题被判刑了,这432万工程款不知道找谁要。

米某没办法,就想着利用75名农民工的名义要钱。毕竟国家现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有关部门遇到有农民工投诉工资被拖欠,都会第一时间处理,甚至有时候政府还会先垫付,然后再向施工方追讨。

政府部门以为真的拖欠了75名农民工工资,高度重视,还介绍了女律师高某帮忙打官司。

高律师介入后,协助75名农民工发起了75场诉讼,将包工头陈某和粥店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26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

因为米某、陈某、农民工串通,整个案件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法院审理后做出了74份判决,支持农民工的诉讼请求,要求陈某、粥店建筑公司承担260万元农民工工资。

就这样,米某本该向赵某索要的432万工程款,经过其一番操作,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方式向粥店建筑公司索要了260余万。

女律师高某是本案75名农民工的诉讼代理。

03 这是不是虚假诉讼?

当然是。工程款是工程款,工资是工资,完全是两码事。工程款的问题,法院已经做出过判决,要求赵某向米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至于赵某出了问题后米某要不到钱,那是另外一回事。现在在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的情况下,米某、陈某等虚构债务关系,导致法院做出了74份问题判决,已经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且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根据米某、陈某向检察机关和法院做的陈述,律师高某对此是知情的,并策划了这75场虚假诉讼。

因为以上因素,检察机关认定女律师高某构成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3-7年。

当然,女律师辩解称自己不知情,但是,这毕竟是75起诉讼案,对于75位农民工来说,如何让他们统一口径说工资还没发?作为这些农民工的代理律师,或许很难说不知情。

女律师不是在帮农民工讨薪,而是在帮包工头要工程款,以虚假诉讼的方式。

唯一需要讨论的是,女律师真的不知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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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摄阿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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