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突然离世,丈夫欲继承房产!公证处:提供妻子无私生子证明

小李说说看 2024-10-12 11:46:35
太离谱!男子继承亡妻房产遇阻,公证处要求证明无非婚生子女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公证处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人家夫妻感情这么好,还要怀疑人家老婆出轨?”

“你们也太缺德了吧!”郭有庆(化名)怒气冲冲地对公证处工作人员喊道。    

郭有庆与妻子相濡以沫20余年,感情一直很好。

不料妻子突然因心脏病去世,让郭有庆一下子老了10岁。

处理完妻子的后事后,郭有庆想把妻子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这套房是夫妻俩一起买的,当时为了避税只写了妻子的名字。

郭有庆来到房管局,却被告知这房子如今算作遗产。

虽然郭有庆有份额可以继承,但其他继承人也同样可以继承。

郭有庆需要开具其他继承人放弃房子遗产的证明,并从公证处拿到继承权证明。

妻子在世的亲人只有郭有庆、女儿和岳父。

岳父和女儿都毫不犹豫地签了放弃声明。

谁知道,郭有庆拿着所有声明来到公证处时,工作人员却说还少一个证明。

原来,公证处要求郭有庆提供妻子没有非婚生子女的证明。

郭有庆顿时大怒:“你们要这种证明不是侮辱人,对死者不敬吗?”

可公证处工作人员只是摊摊手,表示只要权威部门的证明都可以。

郭有庆多次沟通无果,只好跑到派出所和社区开证明,但都被拒绝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件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在本案中,郭有庆的女儿和岳父都声明放弃继承,那么房产理所当然由郭有庆继承。

但公证处要求提供妻子没有非婚生子女的证明,这是基于《民法典》规定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公证处的做法虽然有一定法律依据,但是否必要值得商榷。

在继承权登记阶段,当事人只需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即可。

即便存在非婚生子女,也应该由对方主张继承权,而不是要求郭有庆主动举证。

这种做法不仅给当事人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还可能引起情感上的伤害。

在媒体和法院的帮助下,郭有庆最终成功拿到了继承权证明书,将房子转到自己名下。

法院认为,郭有庆的情况只是继承权登记,并没有进入民事诉讼阶段。

在公证处只需要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即可,无需开具特殊证明。

面对类似情况,当事人可以这样应对:

首先,耐心解释自己的情况,提供已有的证明材料。

如果公证处坚持要求提供额外证明,可以要求公证处出具书面说明,解释要求这种证明的法律依据。

同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在遇到不合理要求时,保持冷静很重要,可以寻求媒体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要知道,公证机构的职责是为民服务,而不是无端刁难群众。

如果确实存在非婚生子女的可能,也应该由对方主动提出主张,而不是要求当事人自证清白。

网友评论道:“这公证处脑子进水了吧?要不要再开个证明证明自己不是外星人啊?”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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