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智汇|“两资两非”的剥离清退业务的思考

安用 2024-07-09 05:59:32

政策背景

加快剥离和清退“两资两非”,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有助于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清退债务负担较重的亏损企业,归根结底就是要去除无效低效供给,从而堵住国有企业“出血点”,根治出血源,使其恢复造血能力,形成良性的内部循环,为未来的发展夯实有力基础。对于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两资”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两非”剥离工作,是现阶段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重要抓手。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两资两非”剥离清退过程中的核心关注点进行探讨。

关注点

01. 对于标的资产的关注点

首先,标的资产所属类型是属于国资监管所定义的“两资两非”的范畴,资产本身长时间处于低效、无效运营状态,需要升级或整改;或属于国有企业(出让方)的非主业、非优势领域。第二,标的资产历史沿革可能存在问题或权属关系的瑕疵,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资产未来盘活升级的难度或运营收益水平。第三,由于标的资产的问题,影响了对应国有企业的信用评级、银行授信、续贷难度等。第四,如果标的资产所对应的主体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均存在公司治理混乱的情况,例如公司的“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国有和民营股东方存在一定的经营理念矛盾、单一股东超额担保或违规输血的情况。

另一方面,对于国有企业曾在境外新设公司、并购标的的国有企业,现阶段基于市场下行、监管收紧、技术局限等多方面原因,国有企业拟对境外资产进行剥离处置。但是由于境内外的专业团队、司法条例、交叉担保、决策与实施团队分离等原因,跨境的剥离处置存在很严重的障碍。

02. 对于负债端的关注点

在国有企业“两资两非”资产的剥离、清退工作中,标的资产负债端的处置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负债端绝大部分为外部单位,且均直接涉及相关主体的利益,容易引起潜在的纠纷,导致剥离、清退工作受到直接影响。考虑到标的资产一般本身运营指标较差,造血能力有限,自身债务较资产本身相比,属于负担过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同时,在剥离清退的过程中,会存在债权人不配合解除担保或重新签订担保合同、转贷和解押的情形。

03. 对于员工的关注点

一般在国有企业“两资两非”剥离、清退过程中都涉及对工作人员的安置问题,特别是针对位于三四线城市的剥离、清退工作,都需要妥善解决人员安置问题。针对于国有企业“两资两非”剥离、清退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一般需要结合市场化安置和国有企业本身特性,综合权衡人员安置方案的利弊。在面临较大规模人员安置问题时,一般除了国有企业自身主动作为、积极解决问题外,还需要国资监管部门、地方其他国有企业等单位全力配合,提供阶段性的帮助和支持,比如国资监管部门将对应的国有企业在过渡期考核指标下调,以便于其专注人员安置工作;属地的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提供合适的岗位阶段性安顿人员等。

解决路径

01. 协议重组及自主清算

1、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税务及诉讼情况的摸底尽调,判断出现风险的实质性原因,比如是否有较大的资金缺口,资产是否存在产权上的重大纠纷,核心资产是否有盘活后再造血的能力等。

2、协议重组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包括被重组方、股东方、债权人及监管部门等,需协调各利益主体就资产盘活、业务剥离、股东利益诉求、债务展期、债权人分配顺序、监管合规要求等问题达成一致。对于涉及需要引入战投或直接处置的标的资产,需要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在对应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挂牌交易,依法依规完成法估、挂牌、竞价、转让及交割等流程。

3、如果标的企业协议重组成功,一定程度上可提升资产价值,缓解阶段性债务压力,恢复资产造血功能及企业的正常运营,也使得各利益方也可以圆满退出。

4、对于拟进行剥离清算的企业,需要就企业的资产处置细节问题进一步沟通,同时寻找外部投资人,完成在指定交易平台依法合规的处置的工作。资产处置所得应定向用于偿还企业负债,剩余部分用于股东收益分配。

02. 司法重整

1、梳理分析企业相关资产及负债情况、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等,根据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重整难度、各利益方意见和诉求,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重整范围,同时,向政府、法院及监管等部门定期汇报重整进度。

2、对于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标的资产,需要综合考虑投资人资金实力、产业背景、投资对价等关键要素,筛选合适的重整投资人。

3、结合投资人、各利益方以及监管部门的诉求,完成司法重整方案报告,并取得存续债权人的同意和法院相关部门的裁定。

4、在法院裁定后即完成司法重整工作,使得标的企业卸下“历史包袱”,恢复正常运行和造血能力。

03. 破产清算

1、对于需要通过破产清算完成剥离的企业,首先需要梳理盘点核心资产性质,处置资产的折价预期和监管部门要求,明确清算范围等。

2、对于确定需要处置的资产开展法定评估,将评估结果提交相关部门报备审查,同时在监管部门指定平台拍卖或处置资产,处置资产回现所得定向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股东收益分配。

3、获取清算收益后,注销对应企业已达到实质性剥离、清退“两资两非”的目标要求。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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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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