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厂中厂”规范化建设,充分压实租赁双方主体责任,督促出租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量化建设标准。姜堰开发区(三水街道)对前期区应急管理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19项消防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涉及的10家“厂中厂”企业开展集中约谈活动,对隐患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向企业负责人进行说服宣传及问题交办,督促企业要通过发现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统一思想、解决问题,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建设,切实把事故风险清零。
会议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严格安全准入
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工作的重点,单位管理人、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要把安全工作时刻放心上、抓手上。
二是要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企业要定期开展拉网式、起底式自查自纠,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要强化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
三是要落实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协调,全面改善厂区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一厂多租”各业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一租了之”、“只租不管”,认真抓好生产安全工作。
四是要加强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各企业要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抓起来,不得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进一步扩大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