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珠海工厂关闭,员工工作 30 年换 150 万补偿,为何补偿金那么高呢?因为外企公司会把“合规”放在第一位,在职员看来那简直是不计代价的“合规”。很多职员埋怨:为什么要把基本工资写那么高,缴那么高的个税,难道就不可以像一些企业那样,在工资分类上做点手脚,少交点税吗?不行,因为外企一旦“犯规”,后果非常严重。
一般外企都要聘请律师或者专门的法务部门,那不是为了对付职员,就是专门控制公司各个法务环节的,确保公司合规,而且权利非常大。这导致了什么呢?就是“被裁员”成了一种福利,一些工资高,工龄长的员工想方设法请上司吃饭甚至贿赂上司,让上司把自己裁掉,因为可以获得高额赔偿金。
公司为了保持活力,每年年底都有一定比例的“末位淘汰制”,到后来,这成了大家竞争的指标。"裁我裁我,我会感激您的。"成了很多人春节前对直属领导说的一句话。
虽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比如佳能的企业文化就很好。但有一点肯定是共通的,就是“逐利”,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对吗。N+1赔偿金是外企自己定的吗?NO,那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那为什么外企能够给大家高额但其实是“合规”的赔偿金,国内一些企业就不行呢?
如果所有企业都像外企那样,一旦不合规,打官司必输,一不合规,就要付出沉重代价,还会有企业敢那么嚣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