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夫妻俩人不知什么原因离婚,他们走出了民政大厅之后,女方在下台阶的时候忽然昏倒,男子听到声音,回头看了一眼,却选择自己离开这样一个独特的画面,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
对此,流云有话说。俗话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两个人能够结婚,组建新的家庭,肯定是有许多原因的,也许谈不上爱情,但是他们之间肯定有特殊的感情。
当然对于这个事情,我们并不知道这一对男女为什么选择离婚,但是抛开之前所有的一切,当自己的前妻,走出民政大厅之后,昏倒在台阶底下,这个男子只是冷酷的看了一眼,就自己离开这个现象,绝对不寻常。许多网友对此表示的理解认为男子不回头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一定是女子,做了很多对不起男方的事情,才导致男子伤心欲绝,选择离婚。
应该来说,支持这个观点的网友们,肯定经历或见识过很多这样的情形,因此他们就想当然的以为肯定是女方背叛了男方,或者女方做了过分的事情,让男方无法再继续坚持下去,这才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也有些人认为男方太过于冷酷无情虽然说两个人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毕竟他们曾经一起生活过一些日子,即使是有一些矛盾纠纷也不能见死不救,毕竟躺倒在面前的是一个自己非常熟悉的生命。
对于这个问题,流云也有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就本次事件而言,男方的确做的有些过分。
首先,我们把情况想象的极端一些,比如说女方多次出轨,给男方戴了绿帽子,导致男方非常的生气,愤怒,非常伤心绝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大起争执,然后来到了民政大厅,选择办理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大厅之后,女方由于身体原因,忽然昏倒在地,男方回头看了一眼反而有些得意,感觉自己内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于是就扬长而去。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网友觉得男方值得同情是受害者,对于女方的这种状况男方不予理睬,没有采取措施也是情有可原,毕竟男方遭受了精神上的很大压力。但是我觉得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自己最讨厌的人突然面临生命的危险,男方也应该拨打电话,采取急救措施,毕竟作为社会当中的一份子,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到这里肯定有些人认为我有些太过矫情这种事情放到任何人头上,谁都会跟男方一样这么做。我觉得男方这么做虽然情有可原,但是从人性的角度上去分析,的确是过于无情,如果人都成了这样,那我们的社会想必将会成为一个冰雪一般的世界。
第2种情况,男女双方因为经济纠纷或者感情不和出现这种情况,男方对女方晕倒置之不理,无动于衷,那我会说这个男方绝对是有精神或者心理上的问题。因为不管怎么说两个人都是夫妻生活的一段日子,即使没有了爱情,没有了亲情,但是最起码他们也是曾经最亲近的两个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能做到无情的肯定,是因为精神或心理上有了某种疾病,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因此泯灭了良心和人性。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广大网友应该声讨这位男子见死不救,何其残忍?
第3种情况,女方没有任何问题,因为男方自己存在的各种问题,导致女方身体和心理遭受了巨大的压力,身体每况日下,在这种情况下两人选择离婚,走出民政大厅之后,女方感觉自己身体虚脱,晕倒在地,这种情况下,值得怜悯的应该是女方而不是男方。
当然,不经人苦,莫劝人善。谁也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不过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应该救一救这位女士,毕竟他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对此大家怎么看?你同意我的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