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的老伴常某比他小三岁,退休后由于身体不是很好,除了跳跳广场舞外,稍微剧烈一点的运动是做不了。
保持着活力的丁某在运动之余,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想法,他那方面的需求还是比较旺盛,但是老伴却越来越与他不合拍。到后来,根本就不想和丁某过夫妻生活了。这让丁某一直很郁闷。
一天晚饭后,老伴常某去跳广场舞,丁某出去一个人散步,在经过一个小巷时,路边一个按摩店里一个女子向他招手示意,丁某心中一动,他走进店里。店里女子暗示他可以提供特殊服务,丁某心想这不正好解决我的问题。
于是,丁某与女子谈好价格后,与之发生了关系。之后,丁某经常光顾这个按摩店。常某发现丁某最近花销比较大,曾询问他干什么了。丁某含糊其词几次后,直接向老伴坦言钱到外面解决问题花了。
老伴常某听后惊谔之下,也无可奈何,默默无言,算是默认了丁某的行为。
一次,丁某再次光顾按摩店时,却碰上了警方突击检查。当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丁某抓了现行。
到派出所后,民警通知了丁某老伴常某到派出所来领人。常某过来后,生气地对民警说,我老伴有点需求,花钱去办事,我并不反对,你们怎么就不能成全呢?常某一番话让民警哭笑不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丁某因为嫖娼还是被处罚五百元罚款。
这个案例告诫我们,即使是妻子同意,也不是男人出去嫖娼的理由。男人解决生理需求有多种办法,但绝不能做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