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连续两年净利润下滑报告期内大笔分红合理性存疑

核心价值发现者 2023-08-15 17:52:33

力聚热能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主营业务毛利率也持续下滑,业绩不容乐观。此外,力聚热能实控人持有公司87.55%的股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大笔分红遭质疑。

8月8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在上交所更新了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并计划8月15日于主板上会。

此次IPO,力聚热能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7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16.35亿元,分别用于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年产1000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力聚热能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销售费用却高于行业均值数倍。此外,力聚热能实控人持有公司87.55%的股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大笔分红遭质疑。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力聚热能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销售费用却高于行业均值数倍

公开资料显示,力聚热能主营业务为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用于供应采暖和生活用水,以及供应工业生产所需的蒸汽。

然而,近两年来公司的业绩不容乐观,存净利润下滑风险。据招股书披露,2020年-2022年,力聚热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78亿元、7.94亿元和9.84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38%、17.05%和23.98%;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亿元、1.82亿元和1.64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0.75%、-1.43%和-9.65%。

图源:Wind(力聚热能)

由数据可以看出,力聚热能业绩并不稳定,营收下滑后好不容易恢复增长,归母净利润又连续两年下滑。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毛利率也持续大幅下滑,分别为52.86%、48.56%和40.16%,三年内下滑了近12个百分点。即便如此,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仍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最高。报告期内,力聚热能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3.46%、22.88%、21.69%。

而值得关注的是,力聚热能同期的销售费用也同样领跑行业。2020年-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557.36万元、9344.45万元和9344.87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1.15%、11.78%与9.50%,而同行业公司同期的销售费用率均值仅为2.35%、 2.49% 、2.63%,力聚热能取得行业最高毛利率背后是数倍于同行业均值的销售费用驱动。业内人士指出,随着7月以来医药行业如火如荼的反腐行动展开,两家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原因不明;医药行业的企业多数股价大跌,压力正在从院端传导至企业端。在对相关企业报道中,销售费用或已成“危险指标”。

据招股书显示,2023年1-6月力聚热能的营业收入为4.0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42%;同期利润总额为0.6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3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业内人士表示,若是力聚热能主要产品收入结构仍不稳定,出现变动,公司毛利率及净利润将存进一步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大笔分红合理性存疑

据招股书披露,力聚热能前身为浙江力聚,成立于2006年6月,由何俊南、陈国良、王建平、吴万丰以及黄观炼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何俊男出资比例为58.5%、陈国良出资比例为18%、王建平出资比例13.50%、吴万丰以及黄观炼出资比例均为5%。

2021年浙江力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何俊南持股比例为73.26%、湖州欣然持股比例为14.29%、陈国良持股比例为5.4%、王建平持股比例4.05%、吴万丰以及黄观炼持股比例均为1.50%。

图源:Wind(力聚热能)

值得一提的是,截止招股书签署日,何俊南直接持有力聚热能73.26%股份,通过湖州欣然持有公司14.29%股份,也就是说,其合计持有力聚热能87.55%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力聚热能实际控制人可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较高,未来无法排除公司实控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实施不当控制的风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0年何俊南通过其控制的衡力贸易、暖尔特共同发起设立热力设备,热力设备自设立其进行过1次增资,由暖尔特增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暖尔特持股78.25%,衡力贸易持股21.05%。

2010年至2014年,何俊南向15位员工和1位外部投资人翁荣林转让了所持热力设备部分股权对应的分红权和增值权,权益转让比例合计62.75%,转让金额合计1175万元,转让时未签署书面转让协议。然而,2018年何俊南决定将相关权益予以回购,2018年末向外部投资者支付回购款,同年力聚热能子公司力聚设备收购热力设备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

何俊南2019年起分4次向15名员工支付回购款。2019年9月及12月,股东陈国良、王建平、吴万丰以及黄观炼4人将力聚热能分红款借给何俊南用于回购款支付。

招股书显示,2019年力聚热能现金分红1.2亿元,若是按照当期的股权结构来看,超80%的分红都落入了何俊南的腰包,其余四位股东将其分红借给何俊南用于回购款支付,那么何俊南自己的分红额度是否也用于回购款支付?直到2020年10月,何俊南又向热力设备借款才支付完剩余的回购款项,2022年5月何俊南向热力设备偿还了相关借款。

事实上,2020年和2021年力聚热能又分红7000万元和2.05亿元,甚至2021年的分红额度已超过当年净利润额度。按照何俊南所持股权来看,大笔分红会落入他的口袋。那么在何俊南具有大额支付回款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大额分红的合理性存疑。同时业内人士表示,实际控制人何俊南与15位员工及1位外部投资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形存疑,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都需要力聚热能进一步解释。

图源:招股书(力聚热能)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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