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捡到别人手机的时候,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归还,失主正常的做法是给予一些好处费以示感谢;可如果你捡到手机却被失主怀疑是小偷的话,我想大多数人宁可重新扔掉也不想还给对方,因为这种毫无根据的怀疑太让人寒心。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起真实案例,评判一下是谁之过?
4月4日,据“今日关注”报道:广东广州一男子在某地铁站门口捡到了一部手机,他并没有想要贪下手机,而是等待着失主打电话过来,很快失主就打电话来并承诺支付一定的报酬以示感谢,男子随后约定了见面地点。

当两人见面的时候,失主非但没有履行刚才所说的支付报酬,还质疑手机就是男子偷走的,让他无条件归还。
男子听到失主这么说后愤怒不已,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见失主不肯给好处费和诬陷自己,男子一怒之下举起手机朝地上狠狠砸去,手机被摔坏。

失主看到手机被摔坏后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双方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最终男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决定。
男子不服该处理决定,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失主答应的好好的给报酬,不仅没给反而诬陷是小偷,失主的这种做法换做是谁都会感到愤怒,等同于用报酬来骗取好心人耽误时间给你还手机,男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当场摔坏人家手机确实也不太理智。
对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研究室主任徐星表示:无论双方对于报酬这一事项是否达成一致,拾得人均具有返还手机的义务,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前,拾得人将手机故意摔坏,构成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个判罚确实是没有问题,从道德上来说失主的做法站不住脚,如果都像他这么做,以后做好事的人会更少,至少这位被拘留5天的男子以后再捡到手机肯定不会管了。
让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要求失主支付一定的报酬无可厚非,毕竟人家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为了挽回损失。

好人难当啊,若捡到东西真想做好人,建议可以把手机交到附近派出所或者相关单位窗口。

如果有人冤枉我是小偷,我会很生气,但是我不会摔手机,而是直接离开。

“树叶不是一天黄的,人心也不是一天凉的”,为什么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冷漠、疏离,信任的基石愈发脆弱?就是因为一些人在接受别人帮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感激,而是怀疑对方帮助自己的目的不纯,这种思维深深的伤害了好心人士,也伤害了整个社会。
当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当好心让座被当成理所当然、当好心归还手机却被诬陷是小偷,这些种种令人寒心的事件无一不在让人心越来越凉。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