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业务,产融结合,银行
今年三月上海、北京和苏州三城密集发布促进ESG发展的政策文件,标志着中国ESG实践已逐渐从资本市场向实体产业演进。三城政策有共通之处,也各有侧重。
共通之处包括:均涵盖加强ESG披露、提高第三方鉴证和评级水平、完善ESG生态体系三大目标;重点措施也有较高相通性。三地政策也各具特色:上海市聚焦于贸易和投资等重点涉外领域,北京市关注推进中国和地方特色ESG体系建设和相关法制化进程,苏州工业园区则注重对具体产业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总体来看,三城政策的侧重点差异和措施特色与各自的发展定位,以及产业配套差异有关。结合中国ESG政策发展至今的脉络,可以发现以下特征:1)ESG与高质量发展政策和“双碳”实践紧密相连;2)ESG信息披露从自愿过渡到强制,政策重点从信息披露走向ESG体系的全面完善;3)ESG实践从发挥央企带头作用到扶持中小型企业;4)对金融行业持续保持较高要求;5)区域和国际合作政策导向逐渐加强。而纵观中国银行业ESG发展历程,可以发现:1)银行业ESG实践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紧密相连、齐头并进;2)监管指引明确提出银行机构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信息披露;3)政策从规范金融活动到注重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再逐步过渡到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面对ESG产融结合的新逻辑、新要求,我们建议银行业重点开展ESG投融资产品创新、加强银企合作与银政合作,并不断开展自身能力建设。从业务落地路径来看,建议:1)产品创新:积极推动ESG投资产品创设,如推动ESG指数、ESG财富与资管产品开发等;积极发展ESG相关信贷产品与ESG相关债券产品,特别是推动在境外市场发行基于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可持续债券;为碳密集行业提供转型金融产品,完善行内转型业务标准、政策与审批流程;可设置ESG产品创新研究部门,并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2)银企合作:支持企业ESG管理体系建设与信息披露;为ESG表现更好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大中型企业发行可持续债券,创设ESG产业母基金或发展基金,支持ESG表现良好的企业上市,真正发挥银行机构的资本市场影响力推动企业ESG转型;在特地区域和行业领域支持一批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开展ESG业务;3)银政合作:支持相关政府部门ESG相关政策与标准的研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构建完善的ESG发展规划与体系,重视在ESG关注度较高地区提前业务布局;4)银行ESG管理体系建设:完善ESG战略融入、机制建设、技术支持,持续进行能力建设,并加强信息披露。
请登录兴业研究APP查看完整研报
获取更多权限,联系文末销售人员。
★
★
免 责 声 明
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IB Research Co.,Ltd.)(中文简称“兴业研究公司”)提供,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根据国际和行业通行准则,并以合法渠道获得,但不保证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自认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
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反映本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我司有权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本报告内容仅供报告阅读者参考,一切商业决策均将由报告阅读者综合各方信息后自行作出,对于本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相关研判是基于研究员本人的知识和倾向所做出的,应视为研究员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所在机构。我司可根据客观情况或不同数据来源或分析而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不一致或表达不同观点的报告。研究员本人自认为秉承了客观中立立场,但对报告中的相关信息表达与我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务请报告阅读者独立做出评估,我司和研究员本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中的信息及表达的观点并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投资建议,不能作为任何投资研究决策的依据,我司未采取行动以确保此报告中所指的信息适合个别的投资者或任何的个体,我司也不推荐基于本报告采取任何行动。
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该从这些角度加以解读,我司和研究员本人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切权利。
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除非是已被公开出版刊物正式刊登,否则,均应被视为非公开的研讨性分析行为。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我司对于本免责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