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性格独立,郑毓秀拒绝裹足,并在15岁时加入了同盟会,成为该反政府组织的活跃成员。她参与了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行动,包括1910年对载沣的刺杀企图,以及1912年主导的针对袁世凯的刺杀计划。在这次行动中,她领导了一个由12人组成的小组,计划在1月16日早晨执行刺杀。然而,行动最终未能成功,郑毓秀在接到放弃刺杀的命令后赶到现场,发现行动已经开始,街上满是惊慌失措的人群。为了掩护同伴撤退,她拔出手枪向天空和袁世凯的马车射击,但未能击中目标。在尝试再次射击时,她的手枪出现故障,导致她的右手受伤。
尽管如此,郑毓秀机智地伪装成旁观者,大声谴责革命党的行为,以此掩盖自己的身份,并迅速离开了现场。不久后,她又参与了对良弼的刺杀行动,并成功完成了任务。
郑毓秀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博士、女律师,还是第一位省级女政务官和地方法院的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的成就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她同时也是一位以行动著称的女革命家。
在巴黎,她以苏梅的名字进入索邦大学学习法学,并在社交界活跃,成为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经过三年的努力学习,她在1917年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和会上,郑毓秀因其精通英语和法语,被任命为中国代表团的联络和翻译。
在和会上,面对西方列强的操纵,郑毓秀利用她的辩论和外交才能,成功阻止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在不利中国的条约上签字。她用一根玫瑰枝威胁陆征祥,使他不敢签字,从而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这根玫瑰枝后来被她带回中国,悬挂在客厅中多年。
1924年,郑毓秀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此荣誉的女性。回国后,她在上海与朋友合作开设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的第一位女律师。
晚年,郑毓秀为了寻求安定,曾前往巴西从事商业活动,但因经营不善和人脉不熟,最终返回美国,过着旅居生活。1954年,她因左臂出现癌变症状而被迫截肢,这对她的打击极大。在异国他乡,郑毓秀晚年疾病缠身,于1959年12月16日在美国洛杉矶去世,享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