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关于完善发生“两拖欠”问题参建单位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从源头上防范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以下简称“两拖欠”),切实保障雄安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工程从业者合法权益,完善发生“两拖欠”问题参建单位市场退出机制,严禁“两拖欠”增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定“两拖欠”红线
严禁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专业分包单位工程款;严禁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按规定代发工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提供经农民工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严禁以工程量、造价等争议为由,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所有参与新区项目建设的,一旦触碰以上红线,出现“两拖欠”问题,一律清出新区及河北建筑市场。
二、建立“两拖欠”负面清单
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将责任单位列入“两拖欠”负面清单: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负面清单;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未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负面清单;
(三)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不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如实核定工作量、提供工资支付表,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列入负面清单;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以工程量认定不一致、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等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欠薪单位列入负面清单。
三、完善“两拖欠”退出机制
拖欠工程款负面清单由新区建设交通局负责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负面清单由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认定。“两拖欠”负面清单统一由新区管委会发布,同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列入负面清单的省外单位从进冀信息报送系统中删除,不再接受相关单位信息登记;省内单位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招投标信用系统中标记为“禁止参与投标单位”。列入“两拖欠”负面清单的单位,禁止在河北省境内参与招投标;禁止河北省境内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列入“两拖欠”负面清单的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说的都是扯淡的,怎麼不查甲方不付工程款呢?如果甲方能按合同拨款,总包方同样也会执行好合同的
甲方拖欠咋办,这机制很难落实
总包,上面是谁,站出来,总包可不背这锅了。
我也是服了,甲方不给钱,总包怎么给钱!又是什么骚操作!
都扯蛋,工资表都假的,工资帐户都是自己人
我举报廊坊文安县玉兰湾项目部拖欠去年的工人工资不发
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必须明文规定,全国统一,不准托欠
这年头谁才是拖欠工程款的主谋?业主不支付却要总包支付?这是双标!霸王做法!
这意思是要捂着嘴巴不能叫出声。
现在的农民工,造业!吃了上餐没下顿的,一点工资还要去要来
负清?!付清
好样的!
怎么又开始搞总包了,总包如果按时收到甲方的钱,极少有不给的,目前市场绝大部分都是甲方,比如各个地区市政府不给钱。打听打听都知道,
支付最大的拖欠方在业主
恶意欠薪!参考恶意讨薪处理就可以了……
规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总包能拿到钱?还恶意不付款?
总包中建八局就是这样,拿到了业主的钱不付分包单位
全国推广
清理完业主方,开始清理总包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呵呵,全部清除出去,谁怕谁。
央企国企欠钱大户,清不清出去?
好笑,那个不拖欠???有本事你关了!!!
企业员工工资拖欠的怎么办?
多好的政策一刀切就……处理过不少涉访纠纷,有的工人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工程返工,不罚工资罚什么?但是人家就说拖欠工资,理直气壮的上f[裂开]
总包都是国企央企[笑着哭][笑着哭]
总包方是哪个?[得瑟]
为什么只是清出当地市场?皮疼肉不疼的处罚[点踩]
谁搞项目,先把钱放银行。要不就别开工
扯淡,还总包拖欠,知道总包是谁吗?是那个中标通知书上的吗?
笑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