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作为中央政府管理国防和军队事务的特殊部门,这是全球绝大部分国家都会设立的机构,只是有些国家的防务部门名称和职权会有差异。
比如中美俄法等国的军事部门是国防部,日本的军事部门则称呼为防卫省,朝鲜的军事部门称呼为国防省,古巴的军事部门称呼为革命武装力量部……
通常情况下,很多国家的防务部门,既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同时又是统管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
像美国和俄罗斯就是典型的例子,虽然俄罗斯防长和美国防长,一个属于现役的将军,一个属于无军衔的文人,但都不影响他们作为所属国家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官,在总统麾下,全权领导管理各自武装力量。
某种意义上讲,俄美总统是俄美军队的最高统帅,属于军队的一号人物,那么俄美防长则是俄美两军的二号人物。
不过,美俄的国防模式与我国还是有差异的,我们虽然也有国防部,但仅仅作为国家的最高军事行政机构,并非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真正领导人民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则是军委,设置两位现役的军委上将副主席来管理日常工作。
众所周知,上将衔是人民军队将官衔中级别最高的,除了两位军委副主席是上将之外,我国的防长也被授予上将衔,两者同为上将,那么防长和军委副主席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谁的地位更高一些?
在此,我们可以从产生方式和职权任务的角度来说明。
根据宪法规定,防长领导的国防部,和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一样,都是国家政府大部,其部长人选只能由总理提名,然后在人代会上经过全国人大代表们的表决,只有达到票数规定,才能任职。
按照级别传统,既然国防部长属于国家大部的负责人,那么防长这个职位实际上就只是正部级的官员。
军委副主席则与防长的产生方式有差异,因为军委副主席是一人兼任两职,既担任国家军委副主席,也担任党的军委副主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他们的人选不需要经过总理提名。
最关键的是,军委副主席职位本来就被定为副国级领导。
所以,单从防长和军委副主席岗位的对比来看,显然防长的级别要低一些。
从职权任务的角度说,国防部属于我国政府性质的最高军事行政单位,主要管国防建设工作,比如军事外交、装备、军事科研、薪资保障、衔级制度等方面,更强调非战性职责。
军委属于我国军事性质的最高军事领导单位,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下辖的海陆空等各军种部队、武警部队、五大战区机关,都属于一线作战力量,一旦到了战时,是由军委班子成员做出决策,而非国防部。
所以,军委副主席作为领导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军委主要领导者,其地位当然比不直管武装力量的国防部负责人要高一些。
但是话又说回来,军委副主席比防长地位高,但两人依据公务员级别的标准,又同属于副国级的将军,我们不能把军委副主席和防长的兼职给忽略了。
首先说防长的兼职,第一个是副国级的国务委员,早在1982年,我国就设立了国务委员一职,行政待遇和副总理同级,只是权位和排名在副总理之后,属于国务院班子成员之一,时任防长耿飚成为第一位兼任国务委员的防长,至此防长兼国务委员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防长的第二个兼职是副国级的军委委员,自从1982年我国设立国家军委机构之后,时任防长张爱萍上将成为第一位兼职军委委员的将军,此后历任防长基本都由军委委员兼任,除了迟浩田防长和曹刚川防长两人不属于这一情形。
防长的第三个兼职是副国级的军委副主席,党的15大,时任防长迟浩田上将被选为军委副主席;党的16大,时任防长曹刚川被选为军委副主席,而军委副主席又必须是副国级的政治局委员,所以,此时他们两位防长身兼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共3个副国级职务。
但在当下,防长已经回归到传统状态,在政府系统,身兼国务委员;在军事系统,身兼军委委员。
再说军委上将副主席的兼职,只有一个,那便是副国级的政治局委员。
这样看来,防长和军委副主席在都属于副国级上将的情况下,军委副主席因为有政治局委员的职务,在党内地位上,要比防长地位高,防长仅仅是中央委员。
另一方面,在军内地位上,军委副主席和防长同为军委领导班子成员,可防长身兼的军委委员尽管排名第一,地位在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军委纪委书记这三位军委委员之前,但仍是军委副主席的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