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猛女侵犯男子,上演动作大片,事后怒怼观众:没见过世面?

老王窗口 2023-09-14 22:46:07

前言

你永远相信不到人喝多了能有多可怕!它可以让一个平常看起来很端庄保守的女生拉着一个路人陌生男性在路边直接上演“激情动作片”!而且周围全是行人围观!

就在2016年的四川,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一名醉酒的女性居然公开对一名男性实施了性侵犯行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名女性真的是自愿的吗?这名男性又真的是被迫的吗?

原生之痛

案例的主人公叫小丽(化名),她年轻貌美,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姑娘。但如今,她已经来城市打工两年了。尽管她有假期,但在过去的两年里,她一直没有选择回家,而是选择独自在城市中度过节假日。

她为什么不愿意回家呢?原来,小丽的原生家庭不太好,父母重男轻女,只把她当作摇钱树和泼出去的水,尽管她和弟弟都是亲生的,但在父母眼里,关心的只有弟弟。因此,小丽和父母双方关系很是不好。

母亲总是将她当作工具,为弟弟服务的工具。

这天,是小丽的生日,本来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她正兴高采烈地和闺蜜们筹备生日聚会,准备晚上嗨翻天。然而一个电话,却把她一天的好心情都浇灭了。

“喂,妈”

“小丽啊,你弟最近和隔壁村的翠花做媒呢,人家对方家里要十万彩礼。咱家里只能出五万块钱,你出另一半行吧?”

又来了,小丽对这种事儿已然是见怪不怪了,当场拒绝道:“妈,我没钱。”

小丽母亲听到这句话,声调都高了不少。“你没钱?你钱都去哪儿了?跟你说了,让你自己在省俭一点,你难道不知道你弟弟要娶媳妇,要生孩子,要养孩子?你这个孩子真是,哎,怪不得人家算卦的说你不孝顺!”

小丽无言以对,父母总是这样偏心,似乎忘记了今天是她的生日

哀莫大于心死,莫过于此,小丽麻木地把钱转了过去,小丽母亲爽快地收了钱,兴高采烈地挂断了女儿电话,仿佛这个女儿不是今天出生,而是垃圾桶捡来的。

小丽一人孤独地望着空荡的房间,生日的喜悦变成了从头到脚的悲凉,她抱紧自己的膝盖,回想往日的美好,来冲淡心中的苦痛。

然而人生往往祸不单行,她交往的男友却在她生日这一天给她发了分手短信,小丽更加悲伤了,她感觉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借酒浇愁

正当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思绪,嗯,应该是好闺蜜们来了,她拍了拍脸蛋,让自己的脸色显得不那么难看。

“呀,这是今天的寿星宝宝呀,准备好party了吗?”看着热情的闺蜜,小丽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孤独。她换上精美的衣服,化好精致的妆容,从头到脚精心装扮自己,仿佛刚才那通电话只是过云烟雨。

到了生日聚会现场,她的朋友们纷纷献上祝福和礼物,令她悲痛的内心好受了许多。

那个夜晚,派对正如预期的那样进行。小丽被欢乐的氛围所感染,被朋友们的美好祝福和玩笑包围,她的心情恢复了一些。

周围的朋友们也沉醉在这欢乐的氛围中,他们或笑着倒在沙发上,或开心地躺在地板上,尽情享受这个夜晚的快乐。酒杯与盘子的碰撞声、欢笑声和音乐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生动的派对画面。然而不知道为何,酒喝的越多,小丽的内心却越悲凉。

然而人类的悲欢总是不相通的,酒吧里热闹的音乐仍在缭绕,男女们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灯光闪烁,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气氛,男女之间亲热的画面在角落里悄然展开。

在柔和的灯光下,男子和女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们靠近的距离让彼此的心跳都变得异常明显。女子的温柔身姿依偎在男子的胸膛上,感受到他坚实的体温,仿佛找到了心灵的依靠。男子的双臂紧紧地抱住女子,将她拥入怀中,仿佛要将全世界的温暖都传递给她。

在这个瞬间,他们忘却了周围的嘈杂声,只专注于对方的存在。从彼此的眼神里,可以读出无尽的爱意。他们身体的每一寸都贴近对方,仿佛要融为一体。

时间在这一刻凝固,让他们感受到的只有彼此的存在。他们的心灵似乎交织在一起,共同跳动着,每一次跳动都传递着深深的爱意。这一段亲热的拥抱不仅是身体上的亲近,更是心灵间的契合。

而小丽看着这种荷尔蒙泛滥的情景,内心更加苦涩,她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一杯接着一杯的灌自己,朋友们都喝倒了,她还是灌自己,她不想醒来,她不想面对自己孤身一人这个现实,她更不想面对原生家庭之痛。

她越来越感到醉意袭来,但转念一想,就算喝醉了也没关系,本身她就渴望着有男人来搭讪自己!

然而,尽管她已经喝得不少,却始终没有男人来搭讪她。这让小丽感到有些失望,她觉得自己都快喝吐了,但却没有一个男人关注她。

她内心涌上无限的悲凉,亲情没有,这就罢了,连搭讪撩骚解闷的都没有吗?于是乎,她离开了聚会的ktv,离开了这个令她无法消去伤感的地方。

她晃晃悠悠地离开ktv,径直走到了附近的桥洞下准备醒醒神,眼前突然走过一个年轻男子,小丽眼前一亮:"这不是我前男友吗?"

酒醉的小丽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她误以为这是她刚分手的前男友,醉眼迷离的邀请这位陌生男子陪她坐一会,“今天是我生日,你陪我一会儿好吗,哥哥。”

男子心想这个女生有些奇怪,但看她喝的不省人事,担心她出什么事儿,就勉为其难地坐下来陪了她一会,结果没想到这一陪便陪出来了个大事。

小丽一看对方答应了,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把把他拉了过来,对方顿时就懵了。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他终生难忘。

小丽二话不说骑在他身上,看着身下的男子,想起来母亲无情的电话,男友毫不留情面的分手,想起来自己的悲惨遭遇,她居然准备侵犯男子。

不知是不是酒醉之后力气变大,还是怎么着,男方竟然无法反抗和挣扎无果,之后,小丽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引起大量人群围观,而事后,小丽潇洒离去,沿着路边横穿马路离开,独自剩男子一人在桥洞下风中凌乱。

以例释案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首先先分析一下,小丽强行性侵陌生男性算不算犯罪。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其中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因此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通俗的讲,采用任何违反女性意愿的手段与其发生性行为的都能构成强奸罪。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为对象是“妇女”。犯罪对象千万要注意是女性!

另外还要详细区分一下什么是暴力手段,什么是胁迫手段,什么是其他手段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强行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务、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等

综上所述,虽然小丽性侵这位陌生男性,并且采用了暴力胁迫手段,强制与男性发生了关系。但是由于小丽是女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并没有把男性的性权利列入刑事或行政的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小丽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小丽这种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却是违法行为,一般而言,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不仅违反道德,而且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另外,在现实中,还存在故意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供人观赏,引发喧闹的畸形作案,则属于淫秽表演了。那么这种情况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刑拘判刑。

看到这里的观众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小丽的行为呢?身边有过类似的例子吗?对于相关法律规定有自己的理解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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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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