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郾城区遇害的37岁女法官王佳佳太让人痛心了,看了整个事情的过程,完全是无妄之灾,飞来横祸。秉公执了法,依法办了案,结果却被他人为了9000元钱,为了所谓的不公而遭此劫难。
人一旦失去了理智,总是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事,甚至谋害他人性命,50岁党某某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纵有不服,对判决有异议,完全可以继续诉诸法律,没有任何理由拿起刀去伤害一名法官,性格暴虐与极端可见一斑。
王佳佳遇害的来龙去脉被人们所知晓,将小问题付诸暴力,并酿成命案,人们对党某某的行为极为愤怒。此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诉诸法律,向法院请求交通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000多元,经党某某申请,当地还提供了司法援助。
承办法官王佳佳根据法律法规,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主张全部支持,并结合党某某实际的住院天数及救治情况,结合交警部门的答辩意见,对没有证据支持的赔偿事项不予支持,在7月23日判令保险公司支付党某某9300多元,而这个金额与党某某提出的18000多元相差了9000多元。
人都是自私的,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人性如此,怪不得谁,有了法律规矩才让自私贪婪变得收敛,受到约束,也不再那么令人憎恨,但前提是愿意并遵守约束。党某某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甚至认为是王佳佳的问题,进而对她怀恨在心。在很多时候,明理知法,知法守法就显得极为重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是首要选择,而不是将问题诉诸暴力。
党某某在8月7日晚6点多,在王佳佳居住小区地下二层停车场持刀将她伤害。据称,王佳佳被党某某割伤颈部,现场就已失去生命体征。党某某在8月8日凌晨3时许被抓获,并发现此人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抢救已无生命危险,但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严惩。
遇害的女法官王佳佳极为优秀,获得过许多的荣誉和奖励,工作上勤勉敬业,公正司法。同时也是家里的独生女,大学时期就取得了律师资格,更是在毕业后通过考试进入法院,本想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没想到却遇到了如此令人痛心的事。
为什么无人评论?
关于法院的东西,我是不看滴,因为法院很神奇。……
9000元是不多!但对一个农民来说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