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未成年人犯法由家长赔偿。这提案靠谱吗?

摘下满天星 2025-03-06 12:30:01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张大冬提出的“未成年人违法家长须赔偿”建议引发热议。这一提案直指当前低龄犯罪频发、司法惩戒不足的困境,试图通过强化家长责任机制破解社会难题。然而,这一建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仍需深入探讨。

一、提案背景:低龄犯罪与司法困境的矛盾

张大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未成年人因知晓法律对低龄犯罪的“豁免条款”,故意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时实施盗窃、轮奸等恶性行为,甚至制定犯罪计划。例如,某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金额累计超百万元,挥霍后仍逍遥法外;某轮奸案中,家长对被害人赔偿要求完全无视,司法机关仅能将其送入专门学校,缺乏实质惩戒。这种“法律真空”导致部分未成年人有恃无恐,被害人权益难以保障。

二、提案意义:强化监护责任,维护社会公平

张大冬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家长赔偿义务,并将履行情况纳入征信系统。这一措施直指家庭监护缺位的根源。数据显示,约80%的低龄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失管家庭,包括留守、离异、单亲等结构。将赔偿与征信挂钩,既能倒逼家长加强管教,也能为被害人提供经济补偿,体现法律对受害者的关怀。

三、争议焦点:责任边界与执行难题

然而,该建议面临多重挑战。首先,赔偿标准如何界定?不同案件的经济损失差异巨大,需避免“一刀切”或过度追责。其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强制赔偿可能加剧矛盾。专家建议,对无力赔偿者可引入社会救助机制,而非简单施压。此外,现有法律衔接存在漏洞,如专门学校招生规模有限、矫治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可能削弱提案效果。

四、深层思考:构建多元共治的预防体系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张大冬同时提出制定“未成年人惩戒法”,主张分级处置犯罪未成年人。这一思路值得肯定,但需配套完善矫治教育资源,避免“一罚了之”。例如,加强失学失管青少年的职业培训,减少其游离于社会监管之外的风险。同时,应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刑法》的有效衔接,明确基层执法标准,避免“有法难依”。

结语

张大冬代表的建议触及了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核心矛盾,其本质是通过制度设计重构家庭监护责任。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唯有平衡家长责任、被害人权益与社会公平,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协同的预防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惩戒与教育并重”的法治目标。这一过程需要立法者、执法者与公众的理性人大代表建议:未成人对话,而非简单的情感宣泄或责任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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