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是城市的无障碍设施,为视觉障碍者提供出行便利和安全保障。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随着中心城区多条道路改造提升,道路更宽了,停车位更多了,市民出行更便捷、更畅通了,但不少盲道被占用、被损坏,给视觉障碍者出行造成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
盲道很“忙”不少盲道被占用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道路存在随意占用盲道现象。刚刚完成改造提升的建设东路,人行道上规划了足够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但一些人图方便、图省事,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盲道上。“平时停车时,确实没注意到占用了盲道。”一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不好意思地承认错误,而后主动将电动车自行车从盲道上挪开。另外几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说:“平时基本没见过盲人使用盲道,时间一长,就忘了盲道这回事儿。停放电动自行车时,也忽视了这一点。”除电动自行车占用盲道外,一些私家车也停放在盲道上。在采访中,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独山大道、申伯大道、鼎盛路等路段,有些私家车长期停放在盲道上。“中心城区停车位紧张,很多私家车不得不停放在人行道上,一不小心就占用了盲道。”一位车主说。不仅车辆占用盲道,不少商贩也占用盲道,或将摊点摆在盲道上,或将石墩等物摆放在盲道上,以此抢占摊位。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在独山大道的一段人行道上,几个石墩摆放在盲道上,导致人行道仅剩一条狭窄的缝隙,普通人通过都不容易,盲人在此处通过的情形更是不敢想象。占用盲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盲道属于人行道路,机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可以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因占用盲道导致盲人摔倒受伤,占用盲道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对于占用盲道现象,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此类问题,会及时现场处置。不过,占用盲道大多是即时性行为,往往工作人员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占用盲道。希望广大市民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乱停乱放车辆,不要占道经营,更不要占用盲道。共同保护盲道打通盲道让盲人出行更便捷更安全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目前,我市持有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士共有33277人。盲道的设置,可以为这些视力残疾人士提供出行便利和安全保障。对于占用盲道现象,市民们表示:“归根结底,要加强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宣传力度,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主动从自身做起,自觉保护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这样才能共同保护盲道、打通盲道,让盲道畅通无阻,让盲人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来源: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