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新规落地,6大变化堪称亮点!

三剑客 2025-03-05 2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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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

安心休个假,不再是梦。

文|剑客兰山

图|大唐

编辑|剑客乐山

《哪吒2》大火,其中的那段台词“天雷滚滚我好怕怕……”让很多人模仿改编。而一个战友的改编,却让人有些唏嘘:休假回家我好怕怕,就怕单位来电话。干这干那加汇报,一月假期成渣渣……笔者知道,他的话是一种调侃,是一种戏谑,也是一种无奈和期待。

战友说的是他当连队主官的事情,每年休假的确不容易,却总是被很多事情打扰和侵占。

他说,他休假前,单位刚好建立了一个休假人员管理机制,也就是要指定一名休假人员对其他休假人员进行管理。而作为连长的他,自然就被担负了这个任务,管理负责所在地级市所有休假人员。

按照规定,他每半个月就要对当地所有休假人员进行一次联系,了解休假情况。特殊情况,他还需要现场进行对接和看望。对于这个规定,战友心里是不开心的,是有所抵触的。他说他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作为负责人的他,每半个月就要花上一两天的时间去和其他人联系,还要抽时间现场了解,向单位汇报。自己的假期本来就不多,这样一来就被打乱的支离破碎,很多计划中的事情就干不了,“这休假休得不比在单位轻松,这样的假期还有啥价值和意义?”

战友是被休假期间额外的任务所打扰,老李是被这动不动要其提前归队的电话吓怕了。老李是单位的骨干尖子,很多工作都是他牵头负责的。这是一种信任和荣誉,但也成了一种负担。时常他休假回家,动不动就接到单位的电话问这问那。但是他最怕的,就是单位要求或者期望他可以提前归队的电话,理由是上级来检查了,单位有任务了,等等。

战友说,真怕这些电话通知,回去吧,假期没完,补休再休基本不指望了。不回去吧,任务在那,又怕单位有想法。左右为难。

这些年,对于官兵休假的问题,各级都非常重视,通过设定各种规定,切实保障大家的休假权益。但是这些规定措施,做到的往往都是确保能休假、休了假,但是能不能休好假就不好说了。笔者举的几个例子,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值得深思。

当能休假不再是大问题的时候,休好假、让官兵的休假更有幸福感,就成了一个大家关注和期待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和期盼,在新的内务条令中,得到了明确和规范。笔者相信,随着条令的执行,军人的假期将会是幸福感十足,开心快乐的事情。

具体来说,对应2018年内务条令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新的休假规定有这样几个变化点值得关注。

一是休假的目的。

新条令明确:休假主要用于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

原先的规定则没有相关的表述。

笔者认为,新增休假的目的的价值,其实就是规避类似带着任务休假、休假比工作还累等现象的发生。让休假回归其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的基本属性,而不用增加、添加其他属性。

记得笔者当年休假的时候,一位领导在批假时这样说:休假归休假,但是不要忘了写稿子(新闻),在家休假工作不能耽误。当时笔者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如果休假在家孩子还要写稿子,这假真的不如不休岂不是更好?但是笔者相信类似的问题不会再发生或者必然减少,类似带着任务休假、完成任务归队的现象将越来越少。休假,不再是工作的延伸。

二是新条令规定:休假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路线、事由执行;需要更改时,应当及时向单位首长报告;

原先的规定:探亲假一般在父母或者配偶居住地安排,其他去向应当如实报告。休假一般就地安排,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需要续假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并经批准,不得逾期不归。

从以往的二选一、更换休假地要批准,到现在的“自己选、自己填、更改只需报备”,取消了休假通常在驻地或者父母及配偶居住地的限制,官兵们在选择休假地就更加灵活了。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休假轨迹偏离,会受到单位批评了。

这样的变化,才更符合实际,更具人性化。毕竟时代变了,休假可不仅仅是探亲访友,还有其他功能价值。

三是新条令规定:军队单位应当保障军人的休假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要求军人停止休假或者召回正在休假的军人。因部队执行作战任务,中央军委或者战区、军兵种赋予的其他重要任务,以及实施紧急战备等情形,确需军人停止休假或者召回正在休假的军人的,应当报有休假批准权限的首长批准;相关任务结束后,视情安排军人补休相应假期。

原规定说:不得随意中途召回探亲(休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中途召回的,剩余探亲(休假)时间应当安排补休。

可以看出,可以召回休假官兵的权限提高了,可不是谁想召回就可以召回。同时,可以召回的范围减少、精确了,从“工作需要”到“作战任务,中央军委或者战区、军兵种赋予的其他重要任务,以及实施紧急战备等情形”,现在你想召回都不是那么轻易方便了。

这样一来,除非特殊情况,估计没有人也没有单位会提前召回你,你也不用担心“工作需要”的负担了。

四是新条令规定:休假人员应当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单位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休假人员应当严格自我要求,防范酒驾醉驾、打架斗殴、酒后滋事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生纠纷、事故和案件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单位首长报告,坚持依法办事,依靠军队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处理。

原规定中,没有类似的内容。

笔者认为,新增的内容是对军人责任和安全的一种关爱,也是对一些问题的反思和纠正,更是对军人职责的一种提醒和督促。也许大多数战友都不会涉及那些违法违纪问题,但是警钟长鸣,才能少范不犯错误。

五是原规定:各级应当建立探亲(休假)计划报备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检查、通报落实情况。

新条令里则没有。笔者认为,删去的内容其实意味着休假的执行更加规范和刚性了,基本没有任何问题了,所以就不需要再明确了。

六是新条令规定:连队的军人,由营级以上单位主官批准;其他类型单位的军人,由直接首长批准。军委机关部门(不含军委直属机构)、军委联指中心和战区、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的主要领导,由中央军委批准。

原规定:部队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正营职以下副连职以上军官由旅(团)级单位首长批准,排职军官和士兵由营级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旅(团)级单位备案;机关、院校、科研机构的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

可以看出,在批假权限上,条令也充分放权。连队的军人休假,理论上营长教导员批准就行了,无需像以往那样还需备案。不再细分副团职、正营职、排职等,只看你是连队还是其他,其他单位,直接首长批准就行了。批假的层级少了,程序少了,自然休假起来更加方便了。

有增加有减少,有拓展有延伸,休假真不是回家探亲这么简单的事情。正如相关报道中说的那样:维护官兵休息休假权益,适度放宽条件、扩大范围,让官兵有更多的时间处理家庭和个人事务。

你,读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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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3-06 11:31

    士官服役期间正常休探亲假,休假期间团里要求必须有所在村委会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休假期间的表现。这不是人性化措施,不知道其他部队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