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安徽一药企遭罚百万!此前已4次被处罚

凤凰网安徽 2025-03-26 14:03:05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销售劣药麸炒山药,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10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4月生产麸炒山药(批号240401)940kg,销售940kg,货值金额80629.6元;召回产品927kg,召回产品货值合计79667.6元,实际销售金额(违法所得)962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

1、没收不合格麸炒山药(批号240401)927kg;

2、没收违法所得玖佰陆拾贰元(962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3倍的罚款计壹佰叁拾万元(130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佰叁拾万零玖佰陆拾贰元(1300962)。

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此前,2024年11月1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械监督检查通报(文号为皖药监药暂停〔2024〕2-6号),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因存在批生产、检验记录不规范问题,个别质量保证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不具备鉴别中药的能力的问题,被责令立即暂定中药饮片生产。

此外,往期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因涉药品安全违法被多次处罚。(此前报道:)

2025年1月24日,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被罚款1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109号,该处罚有效期至2025年7月24日。

2024年12月18日,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1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96号。

2024年04月26日,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醋延胡索,被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18号。

2024年04月26日,安徽林峰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鸡内金,被罚款1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16号。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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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3-27 10:48

    处罚太轻应罚到破产才行

  • 2025-03-27 11:07

    应立法,5年内因制假售假处罚2次及以上的药食企业直接关停,行是终身禁入。事关生命安全,必施重典!

  • 2025-03-27 01:54

    哦,亳州卖中药的啊,全都抓了,没有一家冤枉的。

    用户15xxx20 回复:
    真是太可怕了,卖药的造假,害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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