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鱼!”
5月9日,广西南宁市区一处下水管道清淤时,工人们吸出一条约20公斤重的巨型鲶鱼。“这种鱼以前只在埃及见到过。” 一名工人惊讶地说。
随后,这条大鱼被送到广西南宁市农业科学院水产所,专家鉴定后称,这是一条埃及鲶鱼 ,是外来入侵物种 。
目前,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已介入此事,并表示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据《南宁晚报》报道,5月9日上午,在青环路南侧的凤岭北水库附近,工人们在进行管道疏通时发现,一个巨大的黑色物体正从管道口游出来。
工人立即将其抓住,并放入水桶中观察。经过测量,这条鱼长约80厘米,体重约20公斤,体色发黑,全身光滑无鳞,长着一张三角形的尖嘴,两只眼睛突出在头顶,看起来十分凶猛。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鱼!”一名工友惊讶地说。他们立即向上级汇报了情况,并将这条大鱼送往南宁市农业科学院水产所。
该研究所的专家仔细检查了这条鱼后,告诉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这是一条埃及鲶鱼,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据介绍,埃及鲶鱼原产于非洲尼罗河及其支流,体型较大,最大可达3.4米长、160公斤重。它们的食量大,性情凶猛,可以捕食各种小型鱼类和水生动物,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许多外来物种被引入到新的生态环境中,成为入侵物种,对当地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在南宁市农业科学院水产所的实验室里,这条巨大的埃及鲶鱼被放置在一个透明的水箱里,它静静地待在那里,似乎对这个新环境并不适应。专家表示,他们将会进一步研究这条鱼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放生者”被罚!
对于如何处置这条埃及鲶鱼,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的意见来进行处理。
据了解,在我国,私自放生外来物种是违法行为。如果放生的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或者有可能引发生态风险,那么放生者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此前,南宁市曾发生过多起因非法放生外来物种而引发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一些市民为了表达自己的爱心或祈福心理,会购买一些外来物种进行放生。然而,这些物种往往对新环境不适应,或者具有侵略性,会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购买或放生外来物种。同时,他们也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