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临聘人员,在联合执法中,查扣22岁女子电动车

小李说说看 2024-12-19 11:24:01

临聘人员执法踩雷:非法限制自由还猥亵女子,结果悲剧了

街头执法,本应维护秩序,却因一名临聘人员的越权行为,演变成了一场闹剧。

这起发生在广东的案件,不仅暴露了基层执法中的诸多问题,还引发了公众对执法权限的深思。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学习其中的法律知识。

23岁的张小美骑着电动车在街上悠闲地兜风。突然,一名辅警和三名戴着袖章的中年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姑娘,你的车没牌照,还改装过,得跟我们走一趟。”辅警李明说道。

张小美一脸不屑:“我的车关你什么事?爱怎么改就怎么改!”

这时,其中一名中年人王大力插话道:“别废话了,赶紧下车,车子我们要扣了!”

张小美火冒三丈,直接骑车要走。王大力一把拉住车把手,双方顿时扭打在一起。眼看控制不住局面,王大力叫来同伴,强行将张小美按倒在地,还用束带将她捆了起来。

路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掏出手机拍摄。张小美突然尖叫起来:“你这个老色鬼,居然敢摸我!”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将几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王大力是街道办临时聘用的协管员,当天跟随辅警参与整治行动。但他无权强制执法,更不该对张小美动手动脚。

派出所对案件展开调查后,事情出现了转折。

“我们调取了现场视频,确实看到王大力在控制张小美时有不当行为。”办案民警陈警官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决定对王大力处以20天拘留和500元罚款。”

王大力不服气:“我是在执行公务,凭什么处罚我?”

陈警官解释道:“虽然你是在协助执法,但你既无执法权,又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承担责任。”

王大力一怒之下,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庭审中,他振振有词:“我是受辅警指挥行事的,怎能算违法?”

公诉人出示了证据:“根据现场目击者证言和视频资料,你在控制张小美时确实有猥亵行为。这已超出了协助执法的范围,属于违法犯罪。”

法官最终驳回了王大力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案例总结

这个案例给我们以下启示:

临时聘用人员没有执法权。像王大力这样的协管员,只能在正式执法人员指导下进行辅助工作,不能擅自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必须依法文明执法。即使是正式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不能借执法之名侵犯公民权益。

面对执法,公民应理性应对。像张小美那样激烈对抗可能导致事态恶化。正确做法是保持冷静,了解执法依据,必要时可录像取证,通过合法途径投诉或起诉。

对执法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王大力选择起诉虽然方向正确,但也要客观评估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还有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基层治理中,如何平衡人手不足与规范执法的矛盾?临聘人员参与执法活动,如何既保证效率又避免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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