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行业中,为吸引客户和促成交易,众多机构会与医美中介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即业内俗称的“渠道费”,该费用常占据医美消费总额的较大比重。尽管渠道费在医美行业内屡见不鲜,但它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近日,新三板曾经的明星企业上海柏荟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荟医疗”)因高额提成问题被重罚325万元,事件迅速发酵引发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
多个关联公司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4﹞96号》显示,2020年以来,上海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柏荟”)为了获得客源、增加交易机会,给予服务商一定比例提成,利用其影响力引客拉单。截至案发,当事人共支付86.06万元,对应违法经营额207.22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因此,在2024年12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50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同样的理由,同样的时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柏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新塘路医疗美容诊所分别罚款50万元和70万元。
企查查数据信息显示,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支付服务商提成89.45万元,违法经营额为214万元;杭州柏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新塘路医疗美容诊所支付服务商提成26.41万元,对应违法经营额为628.32万元。
同时,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2020年8月以来,温州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利用推介话术,对其公司台湾籍医生情况进行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对医生资质、水平产生误解。2020年以来,当事人为了获得客源、增加交易机会,给予服务商一定比例提成,利用其影响力引客拉单。经统计核实,截至案发,当事人共支付456.62万元,违法经营额为1092.32万元。因此,上述2种行为,分别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和110万元,合计罚款155万元。
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柏荟、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杭州柏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都是柏荟医疗的全资子公司,而杭州柏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新塘路医疗美容诊所是杭州柏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温州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则是柏荟医疗与上海挚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公司,后者持股90%。上述四家公司合计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25万元。
曾经的新三板明星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柏荟医疗自2012年7月成立以来,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以及美容中医科在内的多元化医疗美容服务。其官方网站声称:“柏荟医疗汇聚国际前沿技术,全球医疗专家,整合全球资源,以JCI国际医疗标准为指引,同时建立常态化标准SOP运营体系,整体提升柏茶各医疗连锁的专业水平,致力于打造全球知名医美抗资老品牌企业。”
2017年8月21日,柏荟医疗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72060。
财报显示,柏荟医疗增长惊人:2016-2017年营收分别为3.86亿元和7.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66%和102.32%;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08.02万元和7210.7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40.57%和75.53%。
2018年8月23日,柏荟医疗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从此退出新三板。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柏荟医疗还发布了涉诉公告。
公告披露,柏荟医疗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柏荟,于2017年10月17日收到了《民事起诉状》。据起诉状所述,原告苏某某于2016年初相继在上海柏荟接受了双眼皮手术及减脂手术,但原告认为手术效果未达预期,进而影响了其日常生活及家庭和谐。经过与上海柏荟的协商未果后,苏某某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美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并返还原告会员卡内余额,暂计为30万元;
2、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退一赔三原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600万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赔偿费人民币200万元;
4、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用人民币3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
5、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企查查数据库的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2019)沪0104民初491号】显示,一审法院判决上海柏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苏某某手术费24万元、预存费用16.2万元、治疗费5万元。
尽管上海柏荟方面主张原告基于相同的医疗服务合同再次提起诉讼应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并提出了其他相关理由,但这些主张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案件继续进入下一审理阶段。然而,在二审过程中,该案件最终被法院驳回,案号为【(2019)沪0104民初491号】。
高额的提成背后
柏荟医疗作为曾经新三板市场的一员,本应在规范经营的轨道上稳健前行,却陷入高额提成的漩涡。所谓高额提成,本质上是一种以金钱刺激为核心的营销手段,通过给予员工或推广人员极高比例的业务提成,鼓励其大力拓展客户、推销医美项目。这种看似能快速提升业绩的策略,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隐患。
从市场公平竞争角度看,高额提成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医美行业本应是技术、服务与品牌竞争的舞台,企业依靠优质的医美技术、贴心的服务以及良好的口碑吸引消费者。然而,柏荟医疗的高额提成模式,使得营销成本大幅增加,那些专注于技术研发和服务提升的正规企业,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可能会因无法承受高昂的营销费用而处于劣势,市场资源被不合理地导向善于利用这种不当营销手段的企业,长此以往,将阻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消费者而言,高额提成带来的往往是消费风险的增加。为了获取更高的提成,销售人员可能会夸大医美项目的效果,隐瞒潜在风险,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必要甚至不适合自身情况的医美消费。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做出错误决策,不仅可能花费大量金钱却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因不恰当的医美操作面临健康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美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乱象频发。2021年5月,央视财经首次曝光国内水光针市场乱象,节目指出当前医美市场上流通的针剂正品率仅为33.3%,每3支针剂当中就有2支是水货、假货等非法针剂。除针剂问题外,医美设备造假问题也广泛存在。2022年10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指引》规定,不得在商业营销过程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公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此外,高额提给企业自身也会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监管部门会对高额返佣设定最高标准,超过相关标准会被认定为医疗商业贿赂。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曾指出,严禁在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中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要求的承诺或者表述,依法加大对“医托”“药托”的处置力度,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
柏荟医疗关联企业因高额提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罚325万元,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对于医美行业来说,企业应该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