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吵架后去世邻居被判赔偿

星夜直航 2025-02-08 13:49:32

由于邻居将建筑垃圾肆意堆砌在公共区域,年逾古稀的张阿伯(化名)与邻居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吵。谁承想,这场争吵刚刚落下帷幕,张阿伯回到家门口,便如被狂风吹倒的老树一般,轰然倒下。尽管送医及时,但最终仍无力回天,直接死因竟是那来势汹汹的急性心梗。张阿伯的家人悲痛欲绝,遂将邻居告上上海嘉定法院,索赔近 60 万元。那么,邻居是否需要为张阿伯的离世承担责任呢?

吵架之后,犹如晴天霹雳:老人急性心梗与世长辞

张阿伯家和沈阿婆(化名)家毗邻而居。数年前,沈阿婆家申请翻建宅基地房屋。依据相关规定,沈阿婆一家理应将旧房的围墙拆除,然而,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告知后,沈阿婆家却始终无动于衷。2023 年 6 月,村委会向沈阿婆家发出整改告知书,责令沈阿婆一家自行清理公共部位的杂物并恢复原状。在漫长的等待后,仍未见其有任何整改迹象,村委会工作人员只得通知沈阿婆的家人,下午将前往拆除围墙,并得到了对方同意的回应。

事发当日下午,村委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执行拆除任务。经过一番现场协调,张阿伯和沈阿婆两家达成协议:拆除围墙后,双方均不得在两家相邻的弄堂堆放物品或占用弄堂。岂料,就在工作人员准备将砖头清运走时,沈阿婆却如蛮牛般强行将拆除后的砖头夺走,并蛮横地堆放在两户弄堂中间。见此情形,张阿伯的情绪瞬间如火山般爆发,双方随即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令双方都猝不及防的是,争吵结束后,张阿伯如残风中的烛火,在返回自家门口时,突然倒地,随后被 120 紧急送医救治,不久后便病情恶化,撒手人寰。居民死亡推断书明确显示,张阿伯的直接死因正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急性心梗。

家人追责,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张阿伯离世后,两家人的关系犹如万丈悬崖般,瞬间跌入谷底。张阿伯的家人身为原告,在庭审中声泪俱下,称张阿伯病情恶化后,他们心急如焚,准备上车启程去探望的途中,竟偶遇沈阿婆一家四口。张阿伯的老伴遭此四人挑衅、谩骂,犹如万箭穿心。张阿伯去世后,家人“做七”时,沈阿婆家却如跳梁小丑般跳舞嬉笑,进行嘲讽、挑衅,这无疑是在张阿伯家人的伤口上撒盐,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张阿伯家人坚信,张阿伯因与沈阿婆发生争吵,情绪激动如火山喷发,突发急性心梗而亡。且沈阿婆不仅抢占公用部位,还在理论无果后,对张阿伯一家恶语相向、侮辱谩骂,可谓是错上加错,变本加厉。

对此,沈阿婆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不少于 50%的责任;在张阿伯抢救治疗期间,沈阿婆一家如恶魔般围堵谩骂、挑衅,给张阿伯家人造成了无法磨灭的伤害;老人去世后,在祭奠时,沈阿婆一家再度如鬼魅般挑衅、幸灾乐祸,给张阿伯家人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张阿伯的家人义愤填膺,遂请求嘉定法院判令被告沈阿婆赔偿医疗费、救护急救费、交通、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 98 万余元的 50%,即 49 万余元;另请求判令沈阿婆一家四口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 10 万元。

邻居振振有词地辩称:“死者本就有基础病!”而被告沈阿婆等四人则理直气壮地辩称,请求驳回原告张阿伯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沈阿婆等四人表示,沈阿婆并未参与与张阿伯的争吵,事发当时,沈阿婆完全是被骂的那一方,在事发经过中,沈阿婆只是心平气和地说了一句“你不要咒别人”。其他三名被告当时并不在现场,对于死者的死亡原因,他们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二者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毕竟死者本身就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其自身的基础疾病所致。与此同时,沈阿婆等四人还称,张阿伯被送医后,一直都是原告在谩骂被告方,被告家没人时,原告更是肆无忌惮地砸门谩骂,而被告方却从未主动谩骂,更没有挑事的行为。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查明,张阿伯多年前曾因“心梗”进行过冠脉搭桥术,同时还患有高血压。然而,在庭审中,沈阿婆及家人却都信誓旦旦地坚称,事发时他们并不知道张阿伯患有心脏病。最终,法院判决:邻居承担 5%的责任。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阿伯因急性心梗死亡,被告沈阿婆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首先,根据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证言,张阿伯倒地之前曾与沈阿婆发生过激烈的争吵,而引发这场争吵的导火索,是被告沈阿婆家在村委会多次要求下,仍未主动拆除旧房围墙。在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时,原、被告两户原本已就拆除围墙以及双方都不允许在两家相邻的弄堂堆放东西或者使用弄堂达成了协议,可沈阿婆却一意孤行,强行将村委会工作人员拆除围墙的砖头拿走,并堂而皇之地堆放在原、被告两户弄堂中间,沈阿婆的这种行为显然是极不恰当的。

尽管目前尚无确凿证据表明沈阿婆知晓张阿伯患有心脏病的实情,但原、被告两家作为多年的老邻居,张阿伯年逾古稀,以一般理性人的视角来看,沈阿婆理应意识到激烈争吵给老年人带来的情绪波动以及一系列可能的法律后果,然而她却依然与张阿伯争执不休,未能尽到一般人应有的审慎注意义务,实在难辞其咎。

其次,张阿伯直接猝死的缘由是急性心梗,其病发时间恰恰是在与沈阿婆刚刚争吵结束之际,由此可以断定,双方的争吵行为致使本就患有心脏病的张阿伯情绪激昂、病情发作,这与张阿伯的死亡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因果关联,沈阿婆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再次,张阿伯与沈阿婆并未有身体上的接触,按常理来说,其吵闹行为不至于让张阿伯陷入生命危险的境地,虽然沈阿婆的言行有失妥当存在过错,但她本身并无侵犯张阿伯生命的恶意,张阿伯死亡的主要缘由还是在于其自身的疾病。而且张阿伯明知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的病史应当避免情绪激动,却仍然与沈阿婆争吵不休,对于死亡的后果,张阿伯自身存在主要过错,应当减轻沈阿婆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情裁定沈阿婆对张阿伯的损失承担 5%的赔偿责任。至于原告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 10 万元,由于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沈阿婆的三名家人对原告造成了心理创伤,故法院对原告要求沈阿婆三名家人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诉求不予支持。各项损失,除律师费、精神损失费由沈阿婆全额承担外,其余各项损失由沈阿婆承担 5%。最终,法院判决沈阿婆赔偿原告张阿伯的家人 4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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