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新发包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5%

置牛 2023-10-17 13:59:24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各省市住建厅

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去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湖北发布最新文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85%。

10月11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发包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发包的施工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中明示。

施工过程结算是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时原则上不再对已生效的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竣工结算价款等于已生效的全部节点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与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以外的工程价款之和。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5%。社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

编者注:

湖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新《办法》将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85%。

施工过程结算办理频次,一年不低于4次

施工过程结算办理频次,一年原则上不低于4次;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一年原则上不低于2次。

(一)根据主要分部工程合理划分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1.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桩基础工程、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节点;

……

(二)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项目特点,适当增加施工过程结算次数。

(三)工程项目分批施工的,先行施工的先行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结算和支付

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一)承包人应在约定期限(合同未约定的应在该项节点工程已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施工过程结算申请书(单)及相关资料。

(二)发包人收到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合同未约定的应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过程结算申请书(单)28天内)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核对、确认,形成过程结算成果文件。

超过约定时限不核实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报送金额作为过程结算金额,并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价款的支付。

施工过程结算中计量、计价有争议的部分,发承包双方协商作出暂定结果,暂定结果在不影响合同履约的前提下,可作为施工过程结算支付依据,不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

发包人延期支付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的,按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竣工结算文件不得重复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应在提交联合竣工验收申请后一年内完成。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监督管理

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纳入智慧工地监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等未按合同约定及本办法规定报送、办理、支付结算价款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为止,31省市均有发文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部分省份明确了进度款支付比例。

1、广东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天津市、江苏常州、湖北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0%;

2、湖北省、浙江省和山西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5%;

3、广东东莞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90%,也是截至目前发文省市中要求最高的。

5 阅读:1727
评论列表
  • 78 7
    2023-10-17 22:16

    只要按时支付,80%都偷笑了。

  • 2023-10-18 23:38

    文件是有了,但是执行呢落实呢监督呢违反机制呢……

  • 2023-10-17 21:54

    山东呢?

置牛

简介:一站式智能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