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是不是统一的?需要注意2件事!
对于各地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能够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则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后,这些参保人员也都是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的,那在2024年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截止时间是不是统一的呢?
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来说,则各地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各有长短的,而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截止时间也都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那除此之外,参保人员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认定截止时间是否统一也是与2件事有关的。
首先是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来说,大部分地区的企业单位都是在1992年到1996年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少部分地区是在1997年或者1998年实施的,因此,企业参保人员的退休地不同,当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不同,则企业参保人员可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也是各不相同的。
不过,对于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因为咱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都是统一从2014年10月份开始的,所以在各地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截止时间也都是统一的,都是可以计算到2014年9月份的。
但是对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来说,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情况下,则各地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截止时间确实是不同的,咱们是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确定的。
其次是参保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同,则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截止时间也是不同的,比如企业参保人员的工作时间是在1990年到1993年,而当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是1996年,那么这位企业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截止时间就不是1995年底了,而是1993年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也是如此,如果工作时间没有到2014年9月份的话,则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截止时间也不会到2014年9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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