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正义的化身?还是身披羊皮的恶狼?

商业汇评 2022-04-28 15:53:18

近日,一条“因销售150份传统美食扣肉被判10倍赔偿”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全国网友热议。

重庆忠县张先生一家,在家自制了粉蒸肉、烧白、风豆豉回锅肉等传统美食“扣碗”,有人购买了150份,然后又以三无产品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10倍赔偿,二审支持原判,共计约5万元,引发了诸多的舆论争议和关注。

然而扣碗事件还未平息,又曝出职业打假人打假羊肉索赔7万的事情。

电商售卖羊肉,遭遇打假人索赔?

近日,据甘肃的张新生(化姓)反映,今年3月和妻子开了一家网店,售卖当地的特色牛羊肉。当月下旬,一位顾客在店内下单购买了两斤手抓羊肉,花费170元。张先生称,对方收到货后说很好吃,还说清明节老家祭祖,要一次性购买80斤牛羊肉。

有大单来,张先生夫妻很兴奋。在收到对方7552.5元的钱款后,张先生用正常的包装包好肉品,给顾客寄了过去。在顾客在收到第二批80斤肉后,退掉了前一次购买的两斤肉品,张先生勉强答应了。然而,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之后没多久,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称有人举报他的网店销售“三无产品”,让其提供资料,配合调查。

没过几天,张先生收到了那名顾客发来的起诉书。在随后和对方的沟通过程中,张先生认为对方故意“钓鱼”索赔,退一赔十金额有数万元,情绪非常激动,并没有跟对方多讲。

起诉书中写道,顾客在快递到的时候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的熟羊肉、熟牛肉无任何标签,均是三无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顾客提出要求张先生公司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起诉书还称,其多次跟商家协商沟通解决问题,但商家并不履行应有义务,不得已起诉。

然而,张先生并不认为他们售卖的商品是三无产品。

“我们的外包装上都贴了相关标签信息,品名、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都很详细。”张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在大包装泡沫箱外,确实贴有商品存储方式、包装方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不过,张先生也承认,泡沫箱内一袋一袋的真空包装肉品上,并没有张贴相关信息。

张先生称,他店内售卖的肉品是纯手工制作的手抓羊肉,当地都有老字号实体店在销售,手续和证件都是齐全的。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其公司于2021年7月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登记,同月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张先生透露,该顾客在第二次购买的时候,开箱全程录像。他认为,因为顾客购买了第一单并没有实锤的证据,在第二单才全程录像取证,这是典型的“钓鱼”行为。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

去年一月,四川省岳池县一位猪肉农户,就因出售自家制作的腊香肠,而遭到买家的10倍索赔。

45元一斤的腊香肠,对方直接定了2000元的量,还不停地催促他发货。

农户本以为是笔大订单,可没想到对方刚拿到香肠,就以真空包装的腊肠没有生产信息标识为理由起诉了他,要求10倍赔偿。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农户也想过通过退款等方式和对方“私了”,但对方却根本不买账,坚持至少要赔偿10倍才会撤诉。

这种高高在上,带着满满优越感的半威胁态度,实在可恶。好在,最后法院驳回了购买者的10倍索赔要求。

可即便如此,陷入官司的这一整年,还是让农户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即使再来买他的香肠的是熟人,他都会战战兢兢地提前告知自己的香肠没有问题,请不要以“销售三无产品”起诉自己索赔。

原本正常的腊肠生意就这样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索赔变得胆战心惊,实在让人既气愤,又心酸。

还有去年那个卖酸菜的贵州老人,也是被相同的所谓“打假人”盯上。只卖9.9元一包的手工酸菜萝卜,还有包邮的服务,对方只买了几包,却向老人一家讹要1000元。

而且,对方的态度极其明确,声称只要交了钱,就会撤诉。因为拿不出来1000元,75岁的老人被逼得泣不成声。

正义的化身?还是身披羊皮的恶狼?

职业打假人的兴起,起初是由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横行,普通百姓无法识别保护自身权益。

有很多人就通过自学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

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职业打假人变了质。

他们不再盯着那些大企业、大卖家,对他们的非法行为进行曝光,打假。而是钻着法律的空子,刻意去寻找那些不了解行业内幕的小卖家的纰漏,然后进行恶意敲诈,并屡次得手。

近几年,由于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宣传,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职业打假人”,导致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大量增加。

“打假不等于‘瞎打’,要遵循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行事。“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认为,从底层逻辑来讲,这涉及打假人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如果明知道诉讼理由不成立,利用商家怕麻烦心理,还敲诈对方一笔钱,这就涉嫌敲诈勒索了;如果打假人不太懂业务,并非故意“瞎打”,只有少量这种行为,则不应该被认定敲诈勒索。

打假本该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净化市场环境,如果一味的把它当成赚钱的工具,甚至不惜敲诈勒索,那就另当别论了。回头看重庆婆媳与甘肃张先生遭遇的事情,如果是真心打假,为何不在首次购买时就举报?而是在追加购买之后才举报?

职业打假,这类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职业,很难用单纯的好与坏、正义与邪恶来定义,他们所做的事情虽然不能称之为正义,但他们的存在的确能够对一些不规范的卖家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然,以恶制恶从来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方法。 以恶制恶会助长碰瓷这种不良风气的盛行,变了味的打假让更多的无辜的卖家会被无差别打击,同样也会纵容更多的假货泛滥。

“负薪救火,扬汤止沸,以暴易暴,与乱同道”,用混乱制止混乱,用恶行制止恶行只会带来更多的混乱。

正义的行为一旦成为一门赚钱的生意,那么正义就会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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