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了档案材料,包括工资表复印件。表上还加盖了单位公章和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如图一)。

社保局在审核工资表时,发现工资表上毒害津贴不全(如图二),要求重新提交,而且要提交工资表原件。我马上打电话联系单位留守处,负责人明确表示:要工资表可以,但要打借条并注明归还的时间,而且你可能要用车来拉。我没有当回事,以为是在开玩笑,哪有这么严重。

我赶到留守处后一下子懵了,几十年的工资表装满资料室,而且工资表还分类并装订成册,根本不可能获取个人工资表原件,要拿只有一锅端,把一个车间八年的工资表一并拿走。结果装了几编织袋,不得不用车,还抱怨了一句,没有谁退休有我累!
我到达社保局时正好是下班时间,工作人员叫我拿回去,明天再来,我说没有时间了,第二天必须归还,并出示了借条,工作人员才开始复印工资表。有点搞笑的是,在清理和复印过程中,大眼瞪小眼,反正大家都舒服。

需要说明的是,我办理退休的社保局离原单位有100多公里。而且单位已经破产清算,只有留守机构,所有退休材料都要回原单位查找,确实不容易!
注:图片是初审没有过关的工资表复印件,所以才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