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和刘敏家住在X省X市(隐去地名,防止对事主造成伤害),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两人结婚三年了,由于工作原因,暂时还没有要孩子。
王岩表面上看起来文质彬彬,其实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他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事物,敢想敢做,尤其是在夫妻生活方面,而妻子刘敏对这种事却非常传统。
王岩有个特殊嗜好,就是非常喜欢看成人视频,在他的电脑里存了满满当当的好几百部的视频。
他不仅自己看,还拉着妻子一起,刘敏对此嗤之以鼻甚至还有些抗拒,可王岩却不管不顾。
每次看完视频,他都意犹未尽,甚至还买了道具,模仿视频中的内容。
以前,刘敏还能忍受,可最近几个月,丈夫不知道怎么了,每天晚上都会把她折腾个半死,害得她第二天无精打采的上班,差点耽误了工作。
刘敏实在受不了了,就找王岩摊牌,可是丈夫却满不在乎说,夫妻间怎么样都可以。为此,两人还冷战了一段时间,可一段时间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刘敏心里埋怨丈夫的自私,不考虑她的感受,单纯的把自己当成了工具。
于是,她想报复一下王岩,让他长长记性,没想到,这一次小小的报复竟然酿成了一场惨剧。
2014年8月,一个周五的晚上,王岩下班回来,发现妻子已经下班,做好了饭在等他。
见他推门进来,便温柔地招呼他吃饭。
晚饭以后,王岩冲了个澡,接着打开了电脑,又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然而,令他吃惊的是妻子刘敏竟然主动凑过来陪他一起看,这令他兴奋不已。
看完视频后,两人例行公事,妻子拿出一个红色小包放在床头。妻子今天一反常态,这让王岩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兴奋。
二人亲密之时,妻子刘敏突然从红色小包里拿出了手铐,把王岩的一只手铐在了床头。
王岩霎时一脸错愕,随即就反应过来,原来妻子开窍了,他配合地伸出另一只手让刘敏铐在床头,并拿出鞭子抽打丈夫。
就这样,王岩被结结实实地揍了大半夜。到了后半夜,刘敏累得精疲力尽,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刘敏睡到很晚才起来,看到丈夫躺在一旁一动不动,赶忙起身查看,却发现他早已经没了气息。
后来,王岩的父母看到儿子被打得伤痕累累,手上还有被手铐铐过的痕迹,立即报了警。
警方经过尸检后确定,王岩是被人殴打致双侧肾脏破裂出血,没有获得医治最终导致死亡。
警方立刻找来刘敏讯问,起初刘敏矢口否认,后来警方找到了还未来得及扔掉的鞭子和手铐,在强大的侦查攻势下,刘敏终于交代了一切。
最终,刘敏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律师观点本案中,刘敏为了报复丈夫的不良性嗜好,将其铐住殴打最终致其死亡,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应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被害人同意殴打对定罪的影响。
所谓被害人承诺,即符合一定条件便可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行为的违法性。
该行为表明,被害人自愿放弃该种合法权益,从而也就免除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存在犯罪的问题。
但是,被害人承诺的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人承诺行为人也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对轻微伤害范围内可以放弃,超过轻微伤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岩为追求性虐的快感,同意妻子刘敏的鞭打,最终导致了死亡,则需要追究刘敏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