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不开警笛,就等于不在执行任务吗?鸣响警笛不会让犯罪分子逃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执法规范,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能同时开启警笛和警灯,并享有不受交通规则限制的优先通行权。
例如追捕逃犯,或赶赴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的情形,就必须使用警笛以警示其他车辆避让。
而如果是执行非紧急任务,例如日常巡逻、押送非危险人员和常规治安检查等行动。此时警车不仅不能随意拉响警笛,而且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享有特殊的通行权。
也就是说,是否拉响警笛往往就和任务紧急程度相关,并且警笛与优先通行权高度绑定。但这其中也有可能存在例外情况,比如夜间避免扰民,或秘密抓捕时为避免打草惊蛇,即便任务紧急也可能只开启警灯而不鸣笛。
因此反过来也证明,警车即便不鸣笛也可能是在执行任务。根据警车使用的管理规定,其执行任务范围包括追捕逃犯、处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追缉,以及押解人员、警卫警戒等五类情况。
只要属于这些法定职责范畴之内的情况,即使未开启警笛也仍然被视为执行公务。即便是警灯或警报器发生故障,只要任务合规就属于正当执勤。
而一般情况下警车也不会经常性的鸣笛,而是优先使用警灯。具体来说,执行送文件、内部人员通勤等非紧急公务时,禁用任何警报设备。常规巡逻和押解时,也是开启警灯示警即可。
在车辆和人员密集路段进行交通疏导时,则可以视情况断续使用警报器,以短促提示音示警。所以即使警车未鸣笛,若其开启警灯且明显处于任务状态,比如快速行驶时,其他车辆遇到也应该主动避让。
同时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在非紧急任务的情况下,如果使用警笛可能涉嫌违法。湖南省安化县就曾出现过,警车司机违规夜间鸣笛处理私人事务,最终被辞退的情况。
所以最容易出现同时开启警灯警笛的情况,就是追捕逃犯或赶赴犯罪现场。但这又会带来另一重疑问,那就是犯罪分子是否会因为听到警笛而逃跑?警笛看似在客观上提示了犯罪分子,但实际上其核心作用是震慑力。
警笛的高频声波能直接激活人类大脑的恐惧反应区,瞬间引发犯罪分子的紧张和恐慌。对于那些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很可能会因为恐惧和想要逃跑而终止犯罪,甚至因为生理性应激反应可能削弱犯罪意志,促使嫌疑人放弃抵抗或自首。
持续的警笛声更象征着警方对街区的有效控制,有研究表明高频次鸣笛区域的犯罪率,要显著低于其他区域。另外押解重要犯人时鸣笛,既能起到震慑被押解者的作用,也能向周边传递执法的威慑力。
当然对于一些具备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分子来说,鸣响警笛虽然有客观的提示作用,可同时警笛的集群效应也能够对其构成威慑。
当多辆警车从不同方向鸣笛逼近时,四面八方的声源就会制造一种“天罗地网”的感觉,最终扰乱其逃跑决策。例如缉毒行动中,鸣响警笛就经常配合道路封锁同步实施,用以压缩毒贩的逃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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