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知协关注到,第49217856号和第49214490号“小锅坎及图”商标在异议程序中被商标局不予注册。
据了解,这两件“小锅坎及图”商标由自然人牟某某申请,分别指定使用于第43类“餐厅;饭店;酒吧服务”等服务上和第35类“会计;广告”等服务上。
看到“小锅坎”,大家是不是很熟悉?会不会想到知名的火锅连锁品牌“小龙坎”?
小龙坎是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特色火锅品牌,在全国有超800家合作门店,缔造了“一年百店”的业界神话。
在发现“小锅坎及图”商标通过初审之后,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时在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主要理由是商标近似。
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引证了在先注册的“小龙坎LAOHUOGUO及图”商标、“小龙坎”商标、 “小珑坎”商标、 “小龙坎小龙坎老火锅XIAOLONGKAN CHINESE FONDUE及图”商标等系列商标。
商标局审理认为,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相近;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综上,商标局决定对上述两件“小锅坎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知协提醒大家,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忌傍名牌、蹭热度;同时,如果发现有竞争对手申请与自己的商标相近的商标,可以及时通过商标异议、商标无效等手段阻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