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起诉山姆超市强制“刷脸”侵权,法律与商业利益之争

山猫有名 2025-03-14 23:33:55

近日,广西大学法学研究生丁明因质疑山姆会员商店强制收集人脸信息涉嫌违法,将南宁山姆超市及沃尔玛(中国)告上法庭。该案于2月20日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引发社会对“人脸识别”技术合规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案件核心:人脸识别是否“必要”?

丁明在诉讼中指出,山姆超市要求会员注册时必须上传真实人脸照片,线下消费时需通过人工或系统核验人脸信息,否则无法使用会员权益。他认为此举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必要性与最小化原则”,并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个人信息权益。

争议焦点:

必要性存疑:丁明认为,传统方式(如实体会员卡、动态验证码)足以核验身份,强制人脸信息收集超出必要范围。

唯一验证方式:山姆将会员人脸信息作为线下消费的唯一核验手段,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即不得将人脸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撤回权受限:用户若需删除或修改人脸信息,必须到线下门店操作,变相限制消费者撤回同意的权利。

山姆回应:仅为“人工肉眼核对”

面对起诉,山姆回应称其未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仅通过人工肉眼核对会员头像与本人是否一致,目的是防止会员卡盗用,且信息保护措施完善。但丁明及律师指出,即使人工核对,强制收集人脸信息的行为仍可能构成“过度采集”,因人脸属于敏感个人信息,需严格遵循“特定目的+充分必要性”原则。

法律与商业的博弈

法律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最小必要”,第13条强调需取得同意或为履行合同所必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明确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商家不得强制交易。

律师观点: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茅莹律师认为,若存在替代验证方式(如身份证、手机号),强制人脸信息收集即属违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指出,山姆的做法可能构成“胁迫性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类似案例与社会影响

此案让人联想到2019年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当时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删除原告指纹及人脸信息,并赔偿损失。近年来,人脸识别争议频发,如2024年广州山姆门店被曝自助结账强制刷脸,引发消费者投诉。

行业反思:

会员制商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服务体验,而非技术门槛。过度依赖“刷脸”可能削弱用户信任。

消费者对隐私的敏感度提升,企业需在合规性与商业利益间寻求平衡,例如提供多元验证方式或优化隐私政策。

案件进展与未来走向

目前,丁明表示若山姆调整验证方式(如增加动态码或实体会员卡),愿接受调解撤诉。法院尚未开庭,但此案结果可能成为界定企业个人信息处理边界的标志性判例。

专家呼吁:

企业应主动优化流程,如明示隐私风险、提供非人脸验证选项。

监管部门需细化人脸识别应用规范,避免技术滥用。

结语

技术便利与隐私保护的冲突,是数字化时代无法回避的议题。丁明的诉讼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推动法律实践与商业伦理进步的重要一步。无论结果如何,此案已为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尊重消费者权利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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